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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行業(yè)價值鏈缺失

2014-07-23 10:28??來 源:公益時報?? 作者:褚鎣

“價值鏈”這一概念由美國學者邁克爾·波特提出。他認為,企業(yè)的全部生產活動,包括設計、生產、銷售、發(fā)送等,都在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價值做出貢獻。這些活動集合在一起,就是一條價值鏈。所以,企業(yè)間的競爭是整條價值鏈的競爭,而不是單個環(huán)節(jié)間的競爭。

筆者贊同波特的觀點,并且認為,價值鏈并不僅限于單個企業(yè),也可以放大到整個行業(yè)。從宏觀的角度來看,行業(yè)同樣是一個巨大的價值鏈,其中的每一個主體都在為該行業(yè)最終的價值產出做出貢獻。雖然在行業(yè)價值鏈中存在著同類主體間的競爭,但是,不同類別的主體間的相互合作,并為整條價值鏈的最終實現貢獻力量是主流。

行業(yè)價值鏈需要多個中心,在中心內部構成競爭管理,而在中心之間則構成合作關系。在經濟領域,我們能夠很輕松地找到四大中心:金融、實業(yè)、咨詢、研發(fā)。其中,“金融”提供了資金流的支持,實現資金的高效流動;“實業(yè)”提供最終產品;“研發(fā)”提供智力支持;“咨詢”提供的是品牌、人力資源等方面的產品,促進實體經濟的高速發(fā)展,是實體經濟的潤滑劑。這四大中心相互合作,推動經濟領域一路高歌猛進。

公益行業(yè)也是一條巨大的價值鏈,其內部同樣具備四大中心:金融、實業(yè)、咨詢、研發(fā)。這四大中心對應四類主體:基金會、民非、咨詢機構、研究機構。這四大中心的緊密合作,確保了整條價值鏈的最終實現。

那么,我國的各類機構是否發(fā)揮了上述職能呢?結論是否定的。

第一,各類基金會的定位嚴重偏移,承擔的職能其實是“實業(yè)”,而不是“金融”。絕大多數基金會都未能成為“管道”,承擔“聚財、生財、散財”的職能,而是去和民非組織“搶飯碗”,開展各類公益項目,仿佛自己就是一家碩大無比的民非組織。所以,其最擅長的并不是品牌管理和籌資,也不是資產管理,而是執(zhí)行各類公益項目。這種情況在美國是完全看不到的,美國的私有基金會中絕大多數都是資助型基金會,規(guī)規(guī)矩矩地扮演著“管道”的角色,發(fā)揮著“金融”的職能。

第二,為數眾多的民非組織雖然承擔了“實業(yè)”職能,但卻不足以撐起整個中心。我國的民非組織受到多面夾擊,加上其本身實力弱小,能力不足,所以無法單獨撐起一個中心。其大都堆疊于一處,在一兩個具體的領域(教育、濟貧等)中發(fā)起各類項目,而對為數眾多的其他領域視而不見。由此,在其“主政”的中心內出現了多處空缺,這些空缺成為公益行業(yè)的市場盲點,并引來了數量眾多的商業(yè)機構。這種越俎代庖的情況在國內十分常見,而在美國,非營利組織才是“正宮之主”。美國的非營利組織的業(yè)務領域相對分散,且機構數量眾多、能力完備,絲毫不懼怕商業(yè)機構的競爭。

第三,“咨詢”職能幾乎完全空缺,因為咨詢機構幾乎看不見。受到市場空間的影響,我國的公益咨詢機構連生存下去都存在困難,也就更別提發(fā)展壯大了。由此,這個中心也就難以放量增長,而只能等待其他中心先行做大。

第四,“研發(fā)”職能完全偏移,因為現有的研究機構大都是政府的幫傭,而不是市場的弄潮兒。我國公益研究機構大都是體制內的機構,其雖然也有市場化的沖動,但受到自身身份和市場空間等多方面的影響,幾乎一邊倒地承接政府的各類項目。由此,其研究成果只能供政府參考,與市場實際需求完全絕緣。在這種情況下,其也不足以撐起“研發(fā)”這一中心。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的公益價值鏈幾乎完全坍塌。在整個價值鏈中,連一個中心都沒有構建起來,就更別提四大中心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難想象公益行業(yè)在社會上能發(fā)揮什么樣的作用。其自身的病態(tài)狀況導致其難以應對社會的各種現實需求,乃至于各類社會問題只能被擱置,或者由政府包攬下來。這也就是說,公益行業(yè)沒有發(fā)揮其應有的功能,在社會上其自身就是一個弱勢的存在,就更別提幫助弱勢群體,服務社會大眾了。

隨著公益行業(yè)的不斷發(fā)展壯大,行業(yè)產業(yè)鏈構建是必然趨勢。我們在推動行業(yè)轉型時,必須多點開花,齊頭并進,而不能專寵一方,導致行業(yè)價值鏈的缺失。否則,從世界上的成熟經驗看來,其前景堪憂。

文/褚鎣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