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4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李慶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戶改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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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fā)展報告(2016)》顯示,截至2015年10月1日,全國流動人口總量約為2.47億,在此過程中,出現了數量龐大的流動兒童。教育部門一般將義務教育階段的流動兒童統計為“隨遷子女”,即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qū)、鎮(zhèn)區(qū)同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11月10日,教育部發(fā)布了《中國教育概況——2016年全國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情況》。該報告指出,截至2016年年底,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為79.5%,仍有近300萬的流動兒童未能進入城市公辦學校,只能在民辦學?;蛘邨l件簡陋的打工子弟學校就讀。
流動兒童就讀公辦學校比例倒退回5年前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fā)展和城市化進程的深入,伴隨著大量人口從農村向城市轉移,從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轉移,截至2015年10月1日,全國流動人口總量約為2.47億。由于戶籍制度改革的嚴重滯后,他們無法成為城市的新移民,只能成為城市里的“流動人口”(非本地戶籍人口),與此相伴的是城市流動兒童數量的快速增長。
據《中國教育概況——2016年全國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情況》顯示,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校生數比上年增長,占在校生比例有所上升。2016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394.8萬人,比上年增長2.0%,占在校生總人數的比例為10.0%,其中,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為79.5%。
分學段看,在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036.7萬人,比上年增加23.2萬人,其中,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78.8%;在初中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358.1萬人,比上年增加4.5萬人,其中,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81.5%。
從區(qū)域分布看,58.3%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東部地區(qū)就讀。從來源看,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省內流動為主,省內其他縣遷入的比例為56.0%,中西部地區(qū)更為明顯,中部地區(qū)為84.3%、西部地區(qū)為71.1%。
自2010年以來,教育部每年發(fā)布關于隨遷子女(或稱“流動兒童”)的相關數據。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的流動兒童已經接近1400萬,2010-2016年7年間增加了約20%。
就讀公辦學校的流動兒童比例,在2011年得到大幅提升。教育部原部長袁貴仁在《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披露,2011年全國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約79.2%,比2010年增長了12.7%。
2011年之后流動兒童就讀公辦學校的比例仍然持續(xù)提升,到2015年達到了84.4%。但是2016年突然下降了4.9%,僅為79.5%,相當于倒退回了2011年的水平。
流動兒童義務教育的短板待補齊
《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fā)展報告(2016)》指出,目前我國尚未制定全國統一的有關隨遷子女學前教育的管理規(guī)范,也未將其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疇,使得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學前教育機會難以得到保障,學前教育品質難以得到有效提升。
據2015年在上海、廣州及重慶三地展開的一項調查顯示,學前教育低品質及家庭教育缺失是都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前教育兩大主要現狀。子女入園難、入園貴是各都市外來務工人員反映其所在地區(qū)學前教育存在的最大問題。
從外部環(huán)境、園內活動場地到衛(wèi)生條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所在幼兒園條件差也是一大隱患,甚至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辦園條件。在幼兒園師資上,呈現“力量薄弱、流動性大”的特點。調查顯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所在幼兒園的教師學歷以中專、大專為主,且不少幼兒園存在教師包班制;在高強度工作量下,教師月工資整體不高。在此情況下,教師不僅對職業(yè)身份認同迷茫,也造成教師流動性高,以上海市為例,52.6%教師的教齡為1年以下,僅10.5%的教師工作時間超過3年。
家庭教育同樣是流動兒童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調研組發(fā)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庭教育功能弱化對孩子的教育十分不利。一方面,家長對孩子期待很高,但因教育觀念落后,再加上綜合素質能力較低、低投入,無法提供有效的支持。另一方面,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長教養(yǎng)方式單一,在意結果,不注重過程,孩子在學習方面出現問題時家長往往采用說教批評方式,甚至出現打孩子的現象。如重慶市59.3%的家長表示教育方式是說教批評方式。
《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fā)展報告(2016)》指出,就現實需求和目前困境而言,各級政府的管理效能和行政干預力度還遠遠跟不上發(fā)展的需要,所以亟須呼吁政府從“精英優(yōu)配”向“弱勢補償”轉變。建議未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前教育建設的主要對策應集中在加強各級政府主導責任;理順各級各類管理機制;提升園所內部管理水平;引導扶持,擴大普惠資源及多方協同,探索看護工作等五個方面。
參與《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fā)展報告(2016)》寫作的上海師范大學教授陸建非認為,我國學前教育的立法工作應盡量加快進度,以適應日益增大的學前教育需求。
■ 本報記者 李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