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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寺院慈善

2014-08-20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會賢


五臺山是中國佛教建筑最早發(fā)源地之一,而與自然環(huán)境的和諧共處也是其寺院特點之一,這里伴隨寺院的大多為草甸、草原及灌叢。

自唐代起就肩負周濟貧民責任的五臺山清涼寺,如今已經(jīng)重建,寺前從古代保留至今的清涼石見證了千百年間的寺廟善行。

佛教從兩漢之際傳入中國,到隋唐時期,無論是其寺院經(jīng)濟實力,還是社會影響,都發(fā)展到鼎盛。這樣的背景下,佛教寺院和僧人們推動的慈善,也成為隋唐慈善的一大特點。

寺院慈善的經(jīng)濟基礎

佛教本身就提倡慈濟救世,所以慈善也一直是佛教僧徒所致力而行的。但怎么做慈善,與佛教的傳播過程和佛寺的經(jīng)濟實力發(fā)展有密切的關系。

兩漢時期,寺廟的土地和資金還主要來源于大小地主和士人的資助。東晉時期,政府的定額補給成為寺院的固定收入來源,在寺院自營經(jīng)濟形成之前,政府和官員名士們的供養(yǎng)以及募化,是其主要經(jīng)濟來源。南北朝時期的戰(zhàn)亂和佛教國教化,給了寺院大量占有土地的機會,成為除朝廷、達官之外最大的地主階層。僅南齊一朝,就有寺廟2000余座,“南朝四百八十寺”,說得還是太少了。

廣占土地、大量僧尼和依附人口的免費勞動,加之那些皇帝和達官貴人們所施舍、賜予的大量財物,成為寺院經(jīng)濟發(fā)展的基礎,再加上借貸、租賃、加工等自運營方式使資產(chǎn)不斷增值。而佛教沒有分產(chǎn)繼承的問題,也幾乎沒有徭役賦稅的負擔,財富有積無散,日漸增多,得以在隋唐時期達到高度繁榮。而佛教慈善的基礎和經(jīng)濟來源,就是寺院經(jīng)濟。佛教慈善也隨著寺院經(jīng)濟的發(fā)展而發(fā)展。

慈悲觀念和福田思想

佛教有利他和慈悲的道德宗旨,而其在中國傳播時所形成的福田思想,則成為南北朝及隋唐佛教慈善事業(yè)的直接起因。佛教所說的“福田”是一種比喻,意思是廣播善舉,收受福報。關于福田的說法眾多,其中一種“七法廣施福田”指的是“興立佛圖,僧房堂閣;果園浴池,樹木清涼;常施醫(yī)藥,療救眾病;作勞堅船,濟度人民;安設橋梁,過度羸弱;近道作井,渴乏得飲;造作圊廁,施便利處。”所以,佛教的慈善事業(yè)包含了濟貧賑災、治病救人、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寄宿、義井、放生等等。

對貧弱的社會群體進行救助,也是佛教的基本道德。正常情況下,無法自食其力的鰥寡孤獨者主要由宗族和政府機構承擔救助。但在社會動亂時期,個人可能無法自食其力,國家的正常救濟功能無法發(fā)揮,這為佛教的慈善救濟提供了可能。

佛教節(jié)日的施舍粥飯,是漢代最初的救濟形式。南北朝時期,就可以在詔令中看到“人饑不自立,所有付大寺及諸富戶濟其性命”的內容,可見佛寺承擔著一定的賑災義務。唐玄宗開元年間,五臺山清涼寺專門設“粥院”,供養(yǎng)各地來的游方僧,同時也周濟貧民。唐肅宗至德初年,成都僧人英干“于廣衢施粥以救貧餒”。唐憲宗元和年間,僧人智頵“于世資財,少欲知足,糲食充腹,粗衣御寒,余有寸帛,未嘗不濟施諸貧病”。

另外,佛教寺院把收容孤貧也作為一種功德。隋代僧人智通建立了一個孤老寺,對那些需要照顧的老人“以時周給”;光明寺的住持曇延“凡有資財,散給悲、敬,故四遠飄寓,投告偏多,一時糧粒將盡”。據(jù)張讀《宣室志》記載,唐扶風縣天和寺“在高岡之上,其下龕宇軒豁,可居窮者”。

三階教(隋唐時期佛教的一個派別)的“無盡藏”則具有佛教救濟事業(yè)基金的性質。無盡藏積聚了善男信女施與的大量財物,這些財物的三分之一要用于“饑餒悲田之苦”,就是要一方面供養(yǎng)僧佛,一方面施舍窮人。

悲田養(yǎng)病坊

前陣子,佛教能否辦醫(yī)院曾引起了不小的爭論,事實上,佛教與醫(yī)療本就有著很深的淵源。先不說現(xiàn)代的佛教醫(yī)院范例,在唐代,也有寺院辦醫(yī)的例子。

佛教將疾病之苦列入人生八大痛苦之一,佛典中有豐富的關于疾病醫(yī)療的著述,并把“見病不救濟者”看作是犯戒,要求佛教僧人應該像對待佛一樣對待患病之人。在民間行醫(yī)的同時弘揚佛法教義,是早期很多外來高僧的做法,這種事跡的記載多見于佛教漢地傳播早期的兩漢、魏晉時期。在疫病流行時,佛教治病救人的作用發(fā)揮得更大。南北朝時期陳代的大市寺,設有“大藥藏”,就是藥房。佛寺也兼具醫(yī)院的功能,遠路來治病的患者可以留宿寺中,直到痊愈為止。但南北朝時期,尚未出現(xiàn)佛教寺院創(chuàng)辦的專門的慈善機構。

到唐代,佛寺專門設立了悲田養(yǎng)病坊。隋末唐初,南方有寺廟設立了癘人坊,專門收容麻風病人。武則天主政時期,寺院中病坊數(shù)量增多,影響越來越大,朝廷于是將這項慈善事業(yè)納入政府管理的事務之中,設置了負責檢查有關寺院悲田的一切活動的使職,管理寺院中的病坊事務。這時的悲田養(yǎng)病坊管理模式是“寺理官督”。唐玄宗時期,朝廷賦予養(yǎng)病坊收容乞兒的責任,同時“官以本錢,收利以給之”,寺院可以用官府給的錢放貸收利。這時寺院同時具備了官方同意的收容乞丐、治療病患的功能。

到了唐宣宗以后,甚至連縣里的佛教寺院也都有了悲田養(yǎng)病坊,在全國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半官半民的釋門悲田網(wǎng)絡。會昌滅佛以后,悲田養(yǎng)病坊正式脫離佛教寺院的控制,成為官府管理的社會組織。

此外,隋唐時期還出現(xiàn)了許多以治病而著稱的神僧,其中比較有名的有法進、波頗、法喜、神智等人,他們本身就有非常精湛的醫(yī)術,同時又能通曉梵文,這樣一來,他們就把天竺的“醫(yī)方明”介紹到中國,并和中國的傳統(tǒng)醫(yī)學結合起來,在佛教寺院里或者是民間的村落之間行醫(yī),為病人解除痛苦。這些治病救人的醫(yī)僧在民間的影響很大,以至于在唐玄宗開元年間的時候開始流傳“藥王菩薩”的傳說。

與中國本土文化的結合

佛教傳播至隋唐,已與儒家“天人合一”、道家“道法自然”的學說有所結合,形成了一種獨特的護惜生命、崇尚自然的觀念。

好生惡殺是佛教的基本道德觀,佛教寺院多修建放生池,這是很自然的。佛教另一個不太為人們關注的崇尚自然的形式是種植禪林。唐中后期,各地禪宗叢林發(fā)展迅速,僧人們植樹不僅是為了給自己營造一個清新的環(huán)境,他們對植樹造林的意義非常清楚。唐憲宗時期,泗州開元寺地勢低下,每年一到雨季就要遭水災,寺內僧人在泗水、淮水兩岸種植了上萬株松樹、杉樹等,緩解了每年的水患。臨濟宗(禪宗流派之一)創(chuàng)始人義玄對種樹有何用的回答是:“一與山門作境致,二與后人作標榜。”僧人們這種追求寺院美景,保護寺院周圍環(huán)境的意識和要求客觀上有利于生態(tài)環(huán)境的保護。

佛寺慈善在唐代的另一大特點是提供寄宿。本著惠利眾人的理念,佛寺很愿意留人住宿,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寺院對朝廷有一定的依附性,這時的留宿尚有一定的強制性,朝廷或大臣要在寺內駐兵,安置親眷,寺廟都必須提供住處,寺廟被強占做兵營的事情在南北朝戰(zhàn)亂時期也很常見。隨著寺院經(jīng)濟的發(fā)展和寺院的獨立性越來越強,佛寺對民眾開放的情況越來越多,普通民眾成為佛寺寄宿的主體,尤其是文人和商旅。

在唐代,文人游歷、商人在外經(jīng)商的情況比比皆是,佛寺則成為他們的重要寄宿場所。這可以在當時文壇大量的“宿寺詩”一窺端倪。唐人崇尚詩文,寺廟的清幽環(huán)境也利于他們學習?!度圃姟分杏写罅棵鑼懹嗡奚剿碌脑娋洌钪哪^于李太白的《夜宿山寺》。歷史學家嚴耕望曾說,《全唐詩》四萬八千余首,與山林寺觀有關者幾占半數(shù)。后來,為了避免聚眾滋事,朝廷甚至發(fā)文禁止,但社會的需要,并非一道命令就能禁止的。

此外,唐朝佛寺的區(qū)群分布,間隔性布局,形成了類似驛站傳舍的功能,唐太宗貞觀年間,僧人慧序在陜西四川之間云游時,見到百牢關位居沖要,卻沒有寺院,“道俗棲投,往還莫寄”,于是就在關口修建了一座菩提寺,“用接遠賓,行旅賴之”。這所菩提寺實際上就是傳舍,專供行人休息住宿。一般來說,各州縣的佛教寺院普遍都有用來供客人寄住的傳舍,這些佛寺傳舍又和鄉(xiāng)間的蘭若傳舍相結合,形成了覆蓋全國的傳舍系統(tǒng)。

除此之外,隋唐時期的佛教寺院和僧人還參與了其他一些社會公益事業(yè)。如為百姓開鑿“義井”、架設橋梁、建浴室、管理公墓等等。隋朝初年,僧人通幽開鑿了四眼井,并且在井邊設上打水用的轆具,供百姓使用。著名僧人澄觀也曾經(jīng)在江寧的普慧寺以及北門鑿井,以供民眾使用。又如隋唐之際的僧人道淵因不忍心看到渡錦江的百姓由于翻船而被淹死的悲慘情景,在江上架設飛橋,方便路人。

■ 公益時報記者 王會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