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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的晚清義賑組織

2014-08-27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張木蘭


由晚清政府于1873年成立的上海輪船招商局,現(xiàn)坐落于上海外灘9號。它與其毗鄰的電報局一道,都曾在晚清義賑活動中發(fā)揮過不小的作用,為義賑減免了為數(shù)不菲的交通運輸和通訊費用。

 于晚清時期創(chuàng)刊的《申報》對當時義賑活動的宣傳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一做法在清政府垮臺后也一直延續(xù)下來。圖為1935年8月27日,《申報》為上海各界籌賑水災游藝大會刊登的廣告。

義賑是從光緒年間開始興起的一種民間慈善救助行為。其特點是“民捐民辦”,即由民間自行組織勸募、自行募集經(jīng)費、自行向災民直接散發(fā)救災物資。

義賑與官賑相對存在。官賑在中國封建社會十分普遍,尤其在清朝,政府對于災荒的賑濟,已經(jīng)形成了一套頗為嚴密的制度(詳見8月12日《公益時報》16版《古代賑災:政府與民間的通力合作》)。但到了近代,封建制度日趨腐敗,積弊叢生,官賑的種種黑幕令人難以容忍,已經(jīng)不能使受災百姓真正獲救;同時,外強入侵,國勢日衰,官賑幾乎賑不勝賑。該背景下,一些民間的有識之士謀求改變局面,義賑活動相繼而起。

晚清的義賑組織吸收了西方社會救助方面的做法和經(jīng)驗,形成了有規(guī)模、有系統(tǒng)的賑災網(wǎng)絡。其完善的機構設置,對當下公益組織的發(fā)展,仍有借鑒意義。

由“依托機構”派生

晚清的義賑組織在組織結構上,不同于一般的民間慈善組織。它不同于會所、公所、義莊等中國傳統(tǒng)社會中以地緣或血緣等關系建立的慈善組織;也不同于清末開始出現(xiàn)的專門的、獨立的不依附于其他機構的慈善組織,如中國紅十字會、華洋義賑會等。從組織成立的角度來看,晚清的義賑組織是由其他各類機構所派生而來,也就是說,每一個義賑組織都有一個依托機構。

義賑組織和它的依托機構在人員、資源甚至組織名稱等方面高度重合。比如:1877年成立的上海輪船招商局(義賑組織)依托機構是輪船招商局,同年成立的蘇州桃花塢公寓籌賑公所依托機構是謝家福公寓,1878年成立的耕記絲?;I賑公所依托機構是耕記絲棧。

這些依托機構性質不同,包括傳統(tǒng)善堂、現(xiàn)代企業(yè)或商業(yè)組織、傳統(tǒng)金融組織、紳士家庭等等。它們的共同點,一是都擁有大量的社會財富;二是機構內部都有自己的資源系統(tǒng)和網(wǎng)絡;三是這些機構的背后基本是由紳士階層的人士在主導工作。

事實上到了近代,資本主義萌芽已經(jīng)興起,帶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經(jīng)濟力量不斷壯大,因此紳士階層勢必產(chǎn)生提高社會地位的訴求。賑濟行為不但是各級政府贊譽的對象,也為社會的道德習俗所推崇,自然就成為了這一群體進身高層社會的途徑。

同時,中國是一個官本位社會,由于近代戰(zhàn)爭頻繁、國庫虧空,朝廷不堪負擔高昂的開支,捐輸之門順勢打開。有記載顯示,上海的買辦階層徐潤、鄭觀應以及民族資本家葉成忠、朱褒三等人都是通過捐納而獲得了職銜。這些都成為依托機構辦賑的客觀因素。

“派出機構”執(zhí)行項目

晚清的義賑組織板塊分為三部分,除了依托機構外,還有派出機構和分支機構,它們是由組織的基本功能決定的。義賑組織奉行的原則是民辦民捐,因此在運作上包含兩個基本環(huán)節(jié):籌賑和放賑。分支機構負責義賑款項的籌措募集,類似于現(xiàn)代基金會的籌資部;派出機構是辦理賑款的發(fā)放與各類工賑事項,類似于現(xiàn)代基金會里的項目部;上文提到的依托機構則負責領導統(tǒng)籌,類似于現(xiàn)代社會組織里的理事會。三部分三位一體,各司其職。

派出機構的工作很繁瑣,它們在災區(qū)首先要進行查賑,再根據(jù)戶口將賑災款項直接發(fā)放到災民手中,因此查賑局在義賑派出機構中處于主導地位。一些機構還制定了《查賑章程》,內容包括:須多邀同志挨戶查賑、查戶宜簡從節(jié)費、查戶宜趕緊等。

如果災區(qū)糧食緊缺,辦賑的紳士還會再開辦粥廠進行食賑。事實上,由于災荒的性質和程度不同,這些派出機構所設立的辦賑項目和施救對象都是有所側重的。也就是說,派出機構的辦賑類型是多樣化的。比較廣為人知的派出機構類型有粥廠、掩埋局、收贖局、撫教留養(yǎng)局、工賑局。

除了粥廠外,掩埋局也是救治大型災荒的主要措施,災情嚴重加上持續(xù)時間過長,往往會造成餓殍遍地。如果尸體不能及時收集掩埋,容易使瘟疫盛行,造成更大程度的災難。因此許多紳士專辦收尸掩埋事宜,一些機構還制定《掩埋章程》,主要內容有:到各村約同本村公正甲保查明未殮尸骸若干,無主棺木若干,當即開明數(shù)目并死者姓名,即令雇覓妥人在社中擇空閑高燥公地,每一尸掘土坑……

救贖局是針對被拐賣或淪為娼妓的婦女。有記載:1878年夏秋,河南苦旱兩年有余,婦女被販賣出境及淪入娼寮成為普遍現(xiàn)象。江浙紳士在河南、安徽、江蘇等地設立救贖局,攔截收贖河南的受災婦女。

撫養(yǎng)教育局主要是收養(yǎng)災區(qū)的幼童,除了能使其溫飽外,還對孩子們進行工藝和文化方面的教育。工賑局,顧名思義是“以工代賑”,即為災民提供勞動機會并給之以錢糧。比如在水災時,組織災民疏通、開挖河道。

“分支機構”募集善款

籌款方面,晚清的義賑組織有意識地發(fā)起遍及全國甚至延展到境外的網(wǎng)絡化籌賑分支機構,它們堅定地執(zhí)行義賑組織的意志,在各地發(fā)動群眾積極募捐。

與現(xiàn)代公益組織籌款的方式類似,籌賑的分支機構建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傳。由于義賑組織依托的機構均在當?shù)剌^有名氣,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公信度,所以分支機構一般采取張貼文字、口頭傳布、分頭勸募的方法。一些組織在籌賑之初,還會在報章上發(fā)布廣告。1879年常熟書畫社為山西旱災募賑,就在《申報》上刊登了《常熟書畫社助賑啟》。

在籌款途徑上,分支機構采用的最主要籌賑方法是分頭勸捐,看的主要就是“籌資官員”的語言及個人魅力。還有一些分支機構依靠政府的力量請辦茶捐、米捐、房捐等,借此來獲得較為穩(wěn)定的辦賑經(jīng)費。1880年,金山的一些紳士稟請縣令準許開辦茶米捐,僅8月一個月就收到了250余千文。實際上,這種方法就是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強行征稅、按物抽捐,與義賑組織所奉行的“民辦民捐”的原則有一定沖突。

值得一提的是,分支機構秉持“不取薪”原則,辦理義賑的人員除了雇請的司事勤雜人員外,通例不從捐款中支取分文,以便將籌款、匯解等環(huán)節(jié)中的費用降到最低。

籌賑分支機構的主持者為了讓更多的人加入到義賑的活動中,會采取一些民間的獎勵機制。有資料記載,在當時各地的籌賑分支機構中,高郵樂善堂的丁鏡齋最善于用該方法,他充分利用上海的《申報》這一當時中國最為聞名的媒體,將積極捐賑之人的事跡刊登出來,大肆表揚。同時,他還很注意調動他人捐款的積極性:1888年,他在《申報》刊登《勸讀書人捐賑書》,即指出“昔人謂有功夫讀書即是造化,吾謂有機會行善亦是造化”,他還列舉例子,說一些讀書人因為捐賑行善而得報,取得了功名。

除了民間自主的激勵機制外,官方也會對捐戶進行獎勵。在辦理某項賑濟時,義賑組織都會將具體籌賑款項登記造冊,報給組織所在地督撫存案,根據(jù)捐賑請獎標準,由督撫上奏朝廷請獎。

《申報》的重要作用

1872年在上海創(chuàng)刊的《申報》雖然不屬于義賑組織板塊,但卻在義賑活動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申報》在義賑初期,就對其進行了大量報道,并在其后的三十年中,將義賑活動作為其宣傳報道的重要內容。在遇到大型災荒時,《申報》每天一篇甚至一天數(shù)篇,用大量篇幅刊登災荒狀況,引發(fā)全社會對于賑災救濟的關注,為晚清義賑的興起創(chuàng)造了必要的社會輿論環(huán)境。直至后來,《申報》館本身就發(fā)展成了義賑活動的重要據(jù)點。

光緒初年的丁戊奇荒持續(xù)了近四年,受災人口在二億左右,高達全國總人口的一半。在災害尚處于孕育階段時,《申報》就憑借其敏銳的觀察力發(fā)現(xiàn):北方五省尤其是京師“雨澤稀少”,并以“北地苦旱”為標題發(fā)表論文,呼吁社會廣泛募捐,并提出各種防荒、救荒的意見,號召民眾關心災民。

除此之外,《申報》還刊登大量的義賑資料,包括義賑組織發(fā)布的各種章程、啟事;募集善款的數(shù)量、用途等等。典型的例子有:1883年,《申報》上每日都會刊登絲業(yè)會館的義賑清單;1890年至1891年,順直賑捐收解處先后7次在《申報》刊登消息,詳細說明募捐款項的具體用途。《申報》成為義賑組織信息公開的最主要平臺。

同時,申報館還對中西方的救濟制度進行探討,指出西方救濟制度的優(yōu)越性。提出在西方的救濟活動中,重視各個環(huán)節(jié)管理人員的“實心行實事”,這些理念后來逐漸被義賑組織接受并運用。

部分據(jù)《晚清義賑組織研究》

■ 公益時報記者 張木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