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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酷戰(zhàn)爭中的人類理性閃亮 ——讀新版《國際人道法》有感

2018-07-17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劉選國



讀過朱文奇教授最新版的《國際人道法》全書,收益匪淺。作為國際人道法理論和實踐的最好著作,該書值得所有從事紅十字工作和公益慈善事業(yè)的人士一讀。

朱文奇教授是中國最資深的國際法專家之一,早年曾留學法國和美國,1987年獲法國巴黎第二大學“國際法”博士學位,曾任中國外交部的法律外交官、聯(lián)合國官員,并在前南國際刑事法庭歷任法官助理、檢察長辦公室法律顧問和上訴檢察官。如今,朱文奇教授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國際刑法研究所主任、國際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并身兼國際檢察官協(xié)會(荷蘭海牙)成員、哈佛戰(zhàn)爭法(空戰(zhàn)法規(guī)則)起草委員會專家成員、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亞洲國際法學會執(zhí)行理事、中國紅十字會理事等多重社會職務。

早在1984年,朱文奇教授就曾專程去瑞士日內瓦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總部從事國際人道法研究,是我國在該組織進行專門研究的第一個專業(yè)研究人員。2001年,在從聯(lián)合國回國工作之前,他再次去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進行專題研究,進一步跟蹤和掌握了國際人道法在實踐中的新發(fā)展。在外交部工作期間,朱文奇教授就負責我國外交事務中的國際人道法問題,代表中國參加了大量與人道法有關的雙邊與多邊外交活動,如聯(lián)合國大會第六委員會(法律委員會)關于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執(zhí)行情況的會議、激光致盲武器會議、限制地雷會議、與蘇聯(lián)邊境裁軍談判、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問題的談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參觀我國監(jiān)獄可能性的談判等。1993年,聯(lián)合國成立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他應聘通過考試后被錄用,在長達七年多的時間里先后任法官特別法律助理、檢察長辦公室法律顧問及上訴檢察官,負責前南斯拉夫與盧旺達兩個國際刑事法庭的上訴案件,其中主要是關于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行為的案件。2002年,他從聯(lián)合國國際刑事法庭和中國外交部辭職后,到中國人民大學專職從事教學工作,培養(yǎng)了一批國際法人才。他出版的著作有《現(xiàn)代國際法》《國際刑法》《國際刑事法院與中國》《戰(zhàn)爭罪》《國際刑事訴訟法》和《國際人道法》等。2018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的這本《國際人道法》,是他在1997年香港版、2007年人民大學版基礎上,結合最新國際局勢觀察和戰(zhàn)爭沖突研究的最新專著。與筆者此前讀過的荷蘭人寫的《國際人道法概論——對戰(zhàn)爭的限制》一書相比,朱教授的著作對國際人道法規(guī)則的解釋更通俗簡明,引用的史實和案例更充實豐富,應用更貼近現(xiàn)實世界。

《國際人道法》最突出的特點是善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讀國際人道法的要義和原則。朱教授的語言淺顯直白,善于把日內瓦四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里晦澀的法律語言轉換成我們易懂的詞匯和語句,深入淺出地解讀國際人道法的主要概念、發(fā)展歷程、基本原則,還有在實際應用中的保護機制及其案例。全書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國際人道法概述”,把國際人道法的概念,發(fā)展演變歷史,尤其是日內瓦公約體系與海牙公約體系的發(fā)展和融合過程,聯(lián)合國組織對國際人道法的貢獻,還有他們的法律淵源闡釋的特別清晰;再逐一介紹國際人道法的基本原則,戰(zhàn)時行為原則里的區(qū)分原則、避免不必要痛苦原則、比例原則、禁止報復原則,實施人道法基本原則,軍事需要原則,還有特別重要的“馬爾頓條款”原則等。這一部分的介紹和梳理,讓讀者對國際人道法的主要內容有了基本概念和整個體系的了解。

第二部分“國際人道法的保護機制”,先介紹監(jiān)察及保護國體系,展開描述了日內瓦公約與第一議定書的共同條款,保護的特別機制,還有紅十字運動的三個標識及其來歷。接著按照日內瓦四公約發(fā)展歷程,從保護戰(zhàn)爭傷病員和遇船難者、保護戰(zhàn)俘、保護平民及其財產到保護文化財產的順序,分述了日內瓦公約保護的基本內容和基本原則。第三部分,則進一步深入闡釋了國際人道法的一些重要法律問題,包括作戰(zhàn)方法與手段問題,這里除了介紹日內瓦公約關于作戰(zhàn)方法手段的基本原則、法律義務外,還介紹了聯(lián)合國制訂的《常規(guī)武器公約》等系列公約,對國際人道法在當前反恐戰(zhàn)爭法律問題的分析應用,國際人道法與國際人權法的異同比較等,給我們提供了大量的超出國際人道法的知識和概念,讓我們有了從國際法的大視野看國際人道法的知識結構。書的最后一部分是介紹國際人道法的實施及懲治,分別介紹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這個特別的組織及紐倫堡、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聯(lián)合國特設國際法庭和國際刑事法院,讓我們了解了大量的國際人道法實施過程中的案例以及今天法律實施懲治的現(xiàn)狀。

《國際人道法》另一突出特點是:特別善于通過最新的國際戰(zhàn)爭與沖突、法律實施應用案例來解讀枯燥的法律條文,讓讀者加深對國際人道法基本規(guī)則的理解?;谥旖淌谔厥獾膮⑴c國際人道法大量應用實踐經歷,他對國際人道法實施懲治歷史情況的了解,因此來解讀國際人道法理論精髓,評析當前的國際戰(zhàn)爭沖突事件,理論清晰、剖析深刻、見解獨到,讓讀者印象深刻。如在講述國際人道法在反恐戰(zhàn)爭中的應用,他介紹評析了“哈姆迪案”,即美軍駐古巴軍事基地關塔那摩監(jiān)獄拘禁阿富汗戰(zhàn)爭俘虜?shù)陌讣?mdash;—美軍認為這些被俘人員屬于“非法戰(zhàn)斗員”,因此不享受日內瓦公約的戰(zhàn)俘待遇。作者引用大量的國際人道法條款進行分析,得出了“即便是反恐,也得遵守人道法中有關戰(zhàn)俘方面的規(guī)定”的結論。通過對案例的集體剖析,本書讓讀者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特殊地位和嚴格的中立地位有了進一步深刻認識。作者通過大量親身參與或深刻感受的實踐案例分析,讓讀者對國際人道法中的枯燥法律條文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和鮮活的閱讀快感。

作者還結合中國的實際對中國歷史文化傳統(tǒng)中的人道理念進行了梳理,對中國軍隊遵循國際人道法的實踐進行了評述。作者認為人道具有普遍性——一般認為,國際人道法的源頭是從亨利·杜南在索爾費里諾救護戰(zhàn)場傷兵產生人道理念開始的,但實際上“國際人道法的起源,遠比他們認為的早,事實上,戰(zhàn)爭法的歷史和戰(zhàn)爭本身一樣的長;而戰(zhàn)爭的歷史則和人類的歷史一樣的長”。中國古代的軍事教育從夏朝就開始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不追逃敵、不用詐術、不伐喪、不鼓不成列、不重傷、不禽二毛等,都屬于國際人道法中的最基本要點。孫子兵法中“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對老百姓“秋毫無犯”都與國際人道法“保護平民”、“區(qū)分原則”等最基本原則相近似。而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發(fā)展歷程描述,更體現(xiàn)了中國軍隊對中國傳統(tǒng)軍事思想的繼承和對國際規(guī)則的守信。書中通過列表呈現(xiàn)了中國批準、加入國際人道法公約或協(xié)定的一覽表,條目有近40個,還有中國國內法將日內瓦公約內容融匯成發(fā)條,盡管在其中有一些保留條款,但讓讀者記住了中國是一個國際人道主義的忠實踐行者。

正如作者所言:“國際人道法,主要是關于戰(zhàn)爭或武裝沖突的行為規(guī)范。打仗本來是你死我活,殘酷無比,但居然還講法律,還有規(guī)則,且還是所有國家及交戰(zhàn)方都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這也正是人類理性閃亮的一面”。作為一本介紹國際人道法這樣一個偏冷門學科的書籍,很可能會讓一般讀者感到晦澀枯燥,但作者很善于用通俗平易的語言來表述,讓這本介紹枯燥法律條文的書,讀起來既有嚴謹?shù)睦碚撔?,又通過人物、案例和事件的描述,使書讀起來有故事性、趣味性,雖然有些內容,尤其是一些規(guī)則的介紹,前后反復出現(xiàn)多次,但能讓我們反復加深印象,讀完后,記得住、長知識,真是難得。

今天中國的紅十字工作者,由于幸運的處于長時期和平年代,遠離戰(zhàn)爭,沒有多少機會參與戰(zhàn)地救援,應用國際人道法。但我們組織生存的母體就是日內瓦公約,這些法律條文背后是紅十字運動給人類帶來的終極價值,也是這個組織的不可替代性和重要性。因此,在和平年代,我們在更多參與救災救護和公益慈善事業(yè)時,不能忽略了作為一個人道主義工作者最應當掌握的法理和核心使命:國際人道法的傳播,中國作為日內瓦公約締約國:“在平時及在武裝沖突時,盡可能廣泛地在各自國家內傳播各公約和本議定書,特別是將各公約和本議定書的學習包括在其軍事教育計劃內,并鼓勵平民居民對各公約和本議定書進行學習,以便這些檔為武裝部隊和平民居民所周知”,這是我們的重要使命。

也許你是一名紅十字會的領導者,也許你已經在紅十字會工作了十年八年,但如果你沒有讀過日內瓦公約,沒有讀過一本國際人道法的教材,你就不會成為一個真正的人道主義工作者。扎實讀一本好的國際人道法的著作,你就會對所從事的紅十字工作,有了神圣與崇高的全新感受。

(作者系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副理事長)

■ 劉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