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1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皮磊
今年2月25日,河南省鹿邑縣一名25歲的孕婦在該縣婦幼保健院做流產(chǎn)期間,被其丈夫活活掐死。而她這次流產(chǎn),是因為今年正月初三,丈夫張某毆打了她,導致她住院治療時服用了藥物,她擔心對胎兒影響不好才決定流產(chǎn)。
據(jù)全國婦聯(lián)第三次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diào)查顯示,24.7%的女性遭受過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而由于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僅有很少一部分人需求法律的幫助。“如果她及時申請了人身保護令,或許命運就會改變。”談起這起悲劇事件,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創(chuàng)始人、名譽理事長王行娟感到十分遺憾。
3月1日起,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將正式實行。在王行娟看來,這部歷時20多年才出臺的法律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突破,具有里程碑意義。
從不承認到專項立法
作為中國第一家民辦婦女組織,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在1992年開通了全國第一條婦女熱線,并在全國范圍內(nèi)率先開展了婦女家庭暴力研究。當時他們就已經(jīng)接到有關家庭暴力的投訴。不過在當時社會對家暴的認識并不高。
據(jù)王行娟介紹,在1995年國務院發(fā)布《中國婦女發(fā)展綱要》提出禁止對婦女的家庭暴力之前,家庭暴力現(xiàn)象并不被承認,相關部門認為家暴只是個案;2001年,《婚姻法》提出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但這一條款并沒有具體措施;2005年《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也增加了反家暴的內(nèi)容,但也不夠具體。
“從不承認家庭暴力,到反家庭暴力專項立法,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過了20多年的時間,應該說這個過程還是比較快的。而爭取專項立法是女性和婦女組織的愿望和要求,所以說反家暴法的公布和實施具有里程碑意義,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突破。這是一個很偉大的勝利。”王行娟表示。
亮點多多,值得肯定
作為我國首部反家暴法,其中有很多亮點。
王行娟表示,該法在制定前充分征求了社會的意見,并根據(jù)民眾意見進行了調(diào)整。據(jù)分析,其第一大亮點是家暴范疇明確化、擴大化。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此外,只要是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傷害行為都屬于家暴,家暴受害者不再限于女性,還包括孩子、老人以及男性等其他家庭成員;而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員包括監(jiān)護關系、寄養(yǎng)關系、同居關系等,也受反家暴法的保護。
第二,反家暴法將預防和懲治相結合,并且以預防為主,做了很多前期工作,有助于提高婦女的家庭地位,能夠有效地減少家暴事件的發(fā)生。如,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設立,作為反家暴的事前預防性保護,女性在家庭中感覺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此制度是以法制強制力為后盾的“特別保護”,是國家公權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徑。
此外,對遭受家暴者的庇護制度的完善也是一大亮點。反家暴法中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群體的保護措施,體現(xiàn)了強制性——其所在學校、居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等及其工作人員有強制報告義務,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未按規(guī)定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上述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受到處分。
對此王行娟認為,在過去,受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人們普遍認為家庭暴力屬于家庭內(nèi)部問題,“家丑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等觀念十分流行。因此,即使到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立案也非常困難,而新出臺的法律將防止家庭暴力納入國家的職責之內(nèi),這一點值得肯定。
萬里長征第一步
在王行娟看來,這部承擔了太多期望的法律也存在一些不足。“性暴力未被列入家庭暴力的范圍,這是這部法律最大的不足。”在家庭生活中,性暴力對女性的傷害是最大的,施暴者把女性當成工具,徹底摧毀了女性的自尊心,由此也引發(fā)了很多悲劇。
在實地走訪中,王行娟發(fā)現(xiàn),目前全國已建立起近200家家暴庇護所,主要設立在民政部門的救助站,但很多家暴受害者并不能隨意進入,也不愿進入。“庇護所如何設立,由誰來管理,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才能進入……這些方面都需要進一步研究,而目前的庇護所形同虛設,根本沒有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不過,對于這部法律,王行娟還是給予了很大的肯定,她說:“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是不斷完善的過程。后續(xù)法律的執(zhí)行、落地需要一個過程,如何讓司法機關、女性本身、社會公眾接受男女平等的觀念十分重要,但這也需要一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