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1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崔子研
資深公益人
崔子研/文
在公益界,探討捐贈人、受贈人(公益組織)的比較多,也有很多新成果。但受益人頗受冷淡,他們的感受、心路怎么樣,如何理解、對待他們,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受益人在公益慈善鏈中該是一個什么樣的角色?
受益人是被幫助者,不是負債人。2008汶川地震的時候,全國人民幫助災后重建。有一次,災區(qū)一位縣級領(lǐng)導和我說,要在每所被援助的學校中立一面感恩墻,讓災區(qū)的孩子們世代感恩。我有不同的想法,我說:“災區(qū)受災不是人們所愿,全民救災是社會責任與溫暖。受災的人不欠誰的,救災的人更不是投資放債索取回報。為什么要讓災區(qū)的孩子們背負感情債呢。”其實,公益慈善之所以成其為公益慈善,就是不貪圖回報,否則就違反了初衷和本質(zhì)的。每一個捐贈人、受益人都要理解角色的內(nèi)涵。
受益人是愛心傳遞的載體,但不是道具。有一年,參與策劃一部孤兒學校紀實片拍攝,孩子們一個個、一遍遍上臺哭訴慘痛的經(jīng)歷。我實在于心不忍,就和導演說,他們在大家的幫助下,有了安定幸福的今天,我們?yōu)槭裁醋屗麄兓氐竭^去重復痛苦呢,他們不是道具。事實上,被幫助的孤兒們的今天,就是公益慈善的成果,就是愛心傳遞的載體,為他們提供過幫助的人們不要為了別的,而讓孩子們當?shù)谰?、去煽情,這不是在傷口上撒鹽嗎?現(xiàn)在時而出現(xiàn)受益人不愿意參加捐贈人的活動,這是值得深思的,捐贈人一定要對受益人平等對待、理解尊重。
受益人要以成長進步實現(xiàn)感恩,而不該無動于衷。老話講,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受益人有感恩之心是正常的,捐贈人要求受益人感恩是不正常的。如何實現(xiàn)感恩?捐贈人的目的正常情況下,就是希望受益人好起來成長進步起來,共享社會發(fā)展繁榮。只有受益人好了成長進步了,目的才算達到。但如受益人受之泰然,不思進取,無動于衷,這就不對了,違反了基本的做事做人原則。
受益人有向捐贈人反饋的必要,但不是義務。經(jīng)常有捐贈人要求查索十幾年、二十幾年前的受益人近況,也對受益人不回饋信息頗有怨言。這可能還要理性地看待——受益人為了感謝和尊重捐贈人,適時反饋現(xiàn)實狀況,是必要的,為捐贈人和公益組織提供素材,便于總結(jié)宣傳、擴大公益、示范社會,善莫大焉;但由于各種原因,有的受益人不想或不能繼續(xù)同捐贈人聯(lián)系,也是允許的。捐助行為是單純的,硬性要求受益人長期反饋、無盡感謝,就成了附加條件,受益人不該有這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