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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猝死背后: AED及中國公眾急救的尷尬

2019-12-17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北京西站的智能急救站

2019日11月27日凌晨,演員高以翔在錄制浙江衛(wèi)視的綜藝節(jié)目《追我吧》時在奔跑時突然減速倒地,現(xiàn)場經(jīng)過十幾分鐘的搶救后,被救護車拉走。11月27日中午12時許,高以翔經(jīng)紀公司確認了他的死訊?!蹲肺野伞饭?jié)目組發(fā)表聲明稱,高以翔的死因為心源性猝死。

事情發(fā)生后,很多專家指出,在心跳驟停時,只有在最佳搶救時間的“黃金4分鐘”內(nèi),利用自動體外除顫器(AED)對患者進行除顫和心肺復蘇,才是最有效制止猝死的辦法。然而,眼下在國內(nèi),AED的配備,還并不是那么普及,公眾對它的使用熟練程度與國外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我爺爺今年已經(jīng)第二次突發(fā)心臟病住院了,我覺得這樣下去不行,所以報名了紅十字會的急救培訓。”家住北京朝陽區(qū)的吳女士說。在培訓的課堂上,她第一次知道了AED的存在。

AED是一種急救設備,操作簡便,可以為心臟病突發(fā)的患者進行電除顫,幫助發(fā)生心室顫動的病人恢復心律。全球每年心臟猝死的發(fā)病率達900萬例,我國每年約160萬人死于心血管疾病。及時除顫是迄今公認制止心臟猝死的最有效方法。在最佳搶救時間的“黃金四分鐘”內(nèi),對患者進行AED除顫和心肺復蘇,有很大的幾率能夠挽救生命。

“我當時就想,這種救命的東西,以前怎么從來沒見到過呢?”吳女士覺得非常不解。其實,AED在國外已經(jīng)覆蓋率非常高,國內(nèi)在機場、車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也有所配備。只不過,它們并不為民眾所熟知,因此也沒什么人會注意到。

救命用的“擺設”

從2006年開始,北京首都機場開始配備AED,據(jù)當時的媒體報道,三個航站樓共配有76臺。經(jīng)記者實地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在2號航站樓的出發(fā)大廳內(nèi),兩個問詢處的旁邊,各有一臺AED設備。每一臺都裝在一個與消火栓差不多大的金屬箱里,金屬箱上有著醒目的“AED”字樣和帶急救圖案的心形標識。金屬箱內(nèi)的除顫器完好,但箱子卻上了鎖。旁邊的工作人員說,鑰匙在問詢處人員的手中。在金屬箱外的墻面上,還貼著一張“AED操作指南”,用8幅圖示和中英文雙語,寫明了使用方法。操作指南上著重標出,“本套設備僅供醫(yī)務人員以及在心肺復蘇和AED使用方面接受過培訓的人員使用”。

1號航站樓內(nèi),在出發(fā)大廳內(nèi)安裝的除顫器同樣被上了鎖。而3號航站樓的到達大廳內(nèi)的3臺除顫器都沒有上鎖,旅客可以自行打開使用。除顫器旁邊除了操作指南,還有一本說明書。

三座航站樓的工作人員均表示,從沒見過有人使用心臟除顫器。而在設備附近值班的機場工作人員雖然知道這是搶救用的AED設備,但對于具體的使用方法都不清楚。其中一人說,雖然允許旅客使用除顫器,但是他們更建議直接通知機場醫(yī)院的急診醫(yī)生。而即使有乘客突發(fā)心臟病需要搶救,通常也不會用到這種除顫器。“急救醫(yī)生都會攜帶搶救設備,比這種除顫器還先進。”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首都機場管理人員說,實際上,對于機場來說,AED已經(jīng)成了一種尷尬的存在。“有人認為我們裝上了卻沒有人用,是一種浪費。但是目前的狀況是,雖然我們有負責維護的人,真正需要用到它的突發(fā)狀況極少,而且也確實沒有人敢用。”

實際上,一臺AED設備的有效使用范圍只有直徑100米的區(qū)域。在這個范圍外,獲取AED所需的時間就可能延誤最佳搶救時間。而且AED設備每2~3年就需要更換粘貼式電極和電池。因此,那些被鎖起來常年不用的AED設備可以說真的就是擺設。

不過,有76臺AED設備的首都機場已經(jīng)算是有據(jù)可查的場所中配備較多的地點之一。根據(jù)公開資料,中國目前已配備的AED設備數(shù)目不超過1000臺。除了首都機場之外,??诿捞m機場配有15臺,杭州在機場、車站、市民中心配備的AED共有15臺,上海從2015年起在公共場所陸續(xù)配置了315臺。

與中國的情況不同,在美國,政府每年提供3000萬美元專項資金用于實施公共除顫計劃,急救車5分鐘內(nèi)無法到達的公共場所全部依法設置AED,目前社會保有量超過100萬臺,平均每10萬人317臺。在日本,每10萬人配備AED的數(shù)字為235臺。即使在香港地區(qū),這一數(shù)字也達到每10萬人10臺。中國大陸在配備數(shù)量極其不足的情況下,讓AED設備發(fā)揮作用基本上是空談。

“傻瓜式”急救法

使用AED設備究竟需要什么技能?這其實沒有一般人想象中那么難。

馮庚介紹說,AED使用的場景首先必須是發(fā)生心跳驟停。“對于受過急救培訓的人來說,確認這個是很快的。先拍打、呼喚患者,確定他還有沒有意識,然后看胸廓判斷呼吸,在意識喪失、呼吸停止的狀況下就可以確認是發(fā)生心跳驟停了,需要使用AED除顫的同時配合心肺復蘇術。”而因為AED自帶判斷病人是否存在室顫情況的功能,所以不存在病人不是室顫卻被電了的可能性。不過AED只對心臟本身病變引起的室顫有作用,如果是外傷、大出血引起的,就沒有幫助了。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yī)院心內(nèi)科主任醫(yī)師張麗說:“AED設備其實就像傻瓜式照相機一樣,它會給你語音提示,跟著做就行了。在發(fā)達國家,一般中小學都有相關的急救知識的培訓,所以應用得很普遍,可以說幾乎人人都會用。”

30歲的劉群英在上海一家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工作,平時的興趣是跑馬拉松。參加了三年馬拉松賽之后,常常聽說比賽出現(xiàn)猝死的案例,加上正好參加過公司組織的120急救培訓,讓他開始關注馬拉松賽程中的急救問題。“IT行業(yè)也是一個猝死發(fā)生得比較多的行業(yè)吧,馬拉松也是一個比較高危的領域。經(jīng)常聽說這些事之后,自己就覺得除了完賽之外,也需要關注一些健康方面的問題。而且我也有幫助別人的意愿。”

2015年,劉群英成為一名馬拉松賽道上的急救志愿者,也就是俗稱的“急救兔”。在上海馬拉松賽事的急救小組中,AED已是標配。“我們的志愿者都是持有急救證書的。目前上海有三種渠道能獲得相關的證書,就是紅十字會、上海市急救中心和AHA(美國心臟協(xié)會)授權的培訓機構。”他說,大部分人在培訓中已經(jīng)掌握了AED的使用,有一部分在紅十字會接受培訓的人,因為AED設備本身比較少,這部分一般跳過不講,經(jīng)過賽前簡單的演練和培訓也能夠掌握。

根據(jù)中國紅十字會提供的數(shù)據(jù),從2011年到2015年,全國接受紅十字會系統(tǒng)救護培訓的人員達到1900萬人。按照這個數(shù)字,我國群眾性救護培訓的普及率達到1.5%左右,遠遠落后于發(fā)達國家。由于“紅十字救護員證”的有效期是三年,而目前情況下三年期滿能夠復訓的人數(shù)統(tǒng)計并不確切,所以實際的普及率可能還要低。

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王海京說:“應急救護培訓為什么重要?很多情況下,人的一命關鍵就在于第一目擊者,他身邊的這個人有沒有足夠的應急救護知識。如果他能馬上提供幫助,那命可能就保住了;如果他要是束手無策,只能打120,在等待的過程中錯過了搶救的最佳時間,獲救幾率就太小了。”

吳女士對此的體會是,“拿到證書以后,感覺爺爺就算再次發(fā)病,我心里也有底了。但是要說在大街上救人,我心里還是有點害怕,不太敢的。”

劉群英表示,賽場之外,如果遇到突發(fā)情況,到底要不要救人自己也還是要掂量一下的。“我現(xiàn)在也在做應急救護的公益講座。我們經(jīng)常強調(diào)的就是,救別人之前也要看當時的場景對自己是不是安全。目前狀況來說,沒有一個法律保障我們急救人員去施救之后是免責的,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困擾。所以我們目前在做的急救知識普及,也是鼓勵大家在熟人之間互救。”他還透露,在宣傳急救知識的過程中,也遇到過一些人非常糾結:我學會了這個急救技能,遇到別人出事我是不是就必須救?那我救了他,他訛我怎么辦?那我到底要不要學?

可以看出,中國的應急救護,比起“不會救”,更大的問題在于“不敢救”。

呼喚“好人法”

目前,中國還沒有一個全國性的急救法,來規(guī)定應急救護中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誰來負。甚至僅僅從AED設備的配備與使用遇到的困境中,就能看出法律在這一領域的缺失。

王海京說:“目前,國家對AED設備是作為醫(yī)療器械來備案的,根據(jù)《醫(yī)師法》,這個醫(yī)療器械就只有具有醫(yī)師資質(zhì)的人才能使用。即使拿到了急救證,從法律上來講也沒有一個說法認定普通人可以使用。”

而關于AED設備的設置,到目前為止,“明確提出相關說法的,只有在世博會期間衛(wèi)計委規(guī)定,允許在世博會的范圍內(nèi)懸掛AED設備,其他就沒有了。”可以說,在中國,用AED救人目前處于一個無法可依的狀況。“我們紅十字會目前也在跟衛(wèi)計委爭取獲得這個授權,允許我們?nèi)覓霢ED,允許我們培訓的人員使用AED。不然在目前的狀況下,即使企業(yè)想要捐贈AED設備,我們也不好接收。”

對于一般人要不要使用AED,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部長李立東說:“在沒有相關法律保護的地方,我們也確實不鼓勵一般人去用這個AED。像首都機場那些,醫(yī)生敢用,老百姓誰敢用啊!只有相關法律出臺之后,AED的使用才有可能大面積鋪開。”

美國在1995年就立法展開了“公眾可獲取的除顫儀”計劃,它是一項在公共場所安置AED,并鼓勵普通大眾等非專業(yè)人員接受培訓從而能隨時使用AED的普及計劃。

此外,美國還有《好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s,俗稱“好人法”)來保護每一位施救者。它包含了兩個原則:一是義務救助原則,即人人有義務協(xié)助處于危險中的人,除非這樣做會傷害到自身;二是免責原則,對于陌生人對受傷者進行緊急醫(yī)療搶救中出現(xiàn)的失誤,給予責任上的赦免,對于造成的傷害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美國聯(lián)邦和各州的法律中都有相關的法律條款,有的稱《無償施救者保護法》。

而在中國,目前只有深圳、杭州、上海等少數(shù)幾個城市在探索這方面的立法。

劉群英最關心的問題是,作為一個持有急救證書的人,在急救中出現(xiàn)狀況時,“我的急救措施到底符不符合正規(guī)程序,我要如何證明呢?有時候CPR(心肺復蘇術)是有可能造成肋骨骨折的,我覺得病人家屬可能不會理解。”而他關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一旦發(fā)生需要賠償?shù)那闆r,這個錢是由誰來付?既然沒有政府補償,那有沒有可能靠社會捐助?”

(據(jù)《中國新聞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