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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互聯(lián)網公益新媒體論壇在京舉行

2016-12-22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菅宇正

12月20日,由新浪公益主辦,優(yōu)酷公益、今日頭條公益、基金會中心網協(xié)辦的2016互聯(lián)網公益新媒體論壇在北京安利體驗館舉行。近百位資深公益人士、行業(yè)媒體和企業(yè)CSR代表蒞臨現(xiàn)場,對2016年的熱點公益事件進行了探討和分析,同時也對即將到來的2017年公益?zhèn)鞑ブ愤M行了展望。


 

作為論壇的場地支持機構,安利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安利(中國)企業(yè)社會責任總監(jiān)彭翔致歡迎詞。北京感恩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周健圍繞不久前發(fā)生的“羅爾事件”解讀“宣傳與傳播”的關系:“宣傳的重點在宣,主要強調主體說的內容;而傳播是驅動公眾去傳,所有傳的結果是要播出去,讓社會參與。我們公益人,現(xiàn)在是遇到了最好的時代,所以也應該去面對這個時代的巨大挑戰(zhàn)。”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論壇專門設置了討論環(huán)節(jié)。與會代表結合“羅爾事件”,分小組就公眾關心的四個議題展開了討論。

個人求助與慈善法的關系

討論中,以中國青年報國內時事部副主任、主任記者王亦君為代表的小組,就“個人求助與慈善法的關系”展開了深入交流。王亦君表示,個人求助是一個個體的基本民事權利,不屬于《慈善法》調整或者規(guī)制的范圍。慈善法的立法宗旨和要義,是倡導公眾通過法定的慈善組織來進行一些慈善行為,包括慈善募捐、慈善捐贈等。而在羅爾事件中,慈善組織并沒有及時扮演相應角色。羅爾的個人求助行為,以及圍繞羅爾事件的打賞和后續(xù)的事情處理,都不屬于慈善法能夠調整的范圍。

網絡個人求助的基本原則

羅爾事件反映了現(xiàn)實的求助困境,基金會中心網總裁陶澤就“網絡個人求助的基本原則”議題的討論結果進行了總結發(fā)言:“我們要建立一個基本原則,打破求助困境。個人公開募捐籌款,第一要避免假籌款,第二,避免多籌款。第三,錢別亂花。在這三個環(huán)節(jié)中,慈善組織應該扮演建立和固守原則的角色。如果能做到這三點,未來的求助困境可能會有所打破,平臺和公眾能夠合作的更好一些。”

效率與風險:互聯(lián)網個人求助何去何從

北京春苗兒童救助基金會秘書長崔瀾馨代表第三組分享討論結果:一是個人求助從效率到效果的轉換更值得關注;二是公眾輿論的風險超乎想象。她表示:“越來越多的個案籌款真假難辨,這或許慢慢會引起公眾的麻木跟冷漠,甚至會引發(fā)關于公平公正的思考。作為媒體,作為機構,我們如何去更好的引導公眾,需要我們共同探討。”

崔瀾馨還提到,公眾需要的不是“教育”,而是“引導”,應該多去學習一些好的求助方法和理念,“我更愿意讓我的善良變得稍微聰明一點”。

新媒體公益能做些什么?

結合討論,新浪微公益副總監(jiān)余哲就“新媒體公益能做些什么”發(fā)表觀點:“新媒體平臺,不管是微博還是今日頭條還是其他,作為一個平臺,有著自身的責任。這里既有把關的責任,也有后續(xù)協(xié)調的責任。”

余哲同時強調,新媒體對于公益機構來說是一個賦權。在做新媒體公益?zhèn)鞑r,需要注意:不能只注重籌款,后續(xù)怎么服務籌款人,做出及時的反饋,也是極為重要的。

討論結束后,女童保護公益基金負責人孫雪梅,就剛剛沉寂的#董力阿拉蕾CP爭議#以及往屆兩會期間的傳播經驗分享心得。孫雪梅最后強調:“作為一個公益組織和媒體人的代表,我希望可以與各位傳播官一起,利用新媒體平臺共同推動公益項目長足發(fā)展”。

隨著移動互聯(lián)網的快速發(fā)展,新媒體的價值越來越被社會認可。通過此次論壇,作為公益領域新媒體先鋒,微公益展示了一年來在公益新媒體傳播領域的成果和突破,得到與會代表的一致認可。他們紛紛表示,活動為日后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更多更前沿的傳播手段和信息。微公益總監(jiān)楊光在活動結束后由衷地說:“新媒體時代,每個個體都可以成為公益的踐行者,同時也擔任起傳播者的重任,而新媒體傳播也為公益的發(fā)展提供了強勁助力。未來,微公益會在新媒體傳播領域繼續(xù)不斷發(fā)展與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