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華慈善獎 >> 抗震救災捐贈報告

受贈人分析:社會組織接收捐款超過38%

    根據《公益事業(yè)捐贈法》(1999),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都可以作為受贈人!毒葹木栀浌芾磙k法》(2008)則對救災捐贈受贈人作了更具體的規(guī)定,包括:(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及其委托的社會捐助接收機構;(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的具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性民間組織;(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組織。

    在512汶川地震救災中,實際捐贈接收單位包括以下幾類:

    (1)民政部門。各級民政是最主要的救災捐款接收單位。據512系統(tǒng)的不完全統(tǒng)計,各級民政接收捐款總額209.38億元,超過全國資金捐贈總額的31%。

    (2)各級紅十字會。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統(tǒng)計,全系統(tǒng)共接收捐贈164億元,其中物資26億元,資金138億元。

    (3)各級慈善總會。據512捐贈管理系統(tǒng)的不完全統(tǒng)計,各地方慈善總會接收捐款共計87.34億元,加上中華慈善總會接收捐款9.19億元(另有物資捐贈1.56億元),慈善會系統(tǒng)至少接收捐款96.53億元。

    (4)其他中央職能部門和人民團體,包括如外交部、商務部、統(tǒng)戰(zhàn)部、衛(wèi)生部、中聯(lián)辦(港,澳)、臺辦、僑辦、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lián)等。據民政部統(tǒng)計,這些機構共接收捐款44.65億元。

    (5)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據民政部統(tǒng)計,在民政部備案的18家社會組織募款共計10.64億元(另有2.42億元物資捐贈)。

    (6)其他機構,包括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組織。據中民慈善捐贈信息中心研究統(tǒng)計,其他機構接收捐款約為56億元。

近六成捐贈人通過本地機構支援災區(qū)

    全國各地、各級都在為四川地震災區(qū)募捐,因此,有3類愛心傳遞方式供捐贈人選擇:1)捐款給當地政府或慈善組織,由當地部門通過轉撥捐贈、對口支援等方式支援相應的災區(qū);2)越過當地部門捐贈給全國性組織,讓其對捐贈資源進行同意安排;3)直接捐給地震災區(qū)的相關機構,由其執(zhí)行救援或重建項目。

    統(tǒng)計顯示,22%的捐贈人通過第二種方式向中央部門或者全國性慈善機構捐款142.42億元;19%的捐贈人向災區(qū)五省市捐款124.19億元;非災區(qū)省市的捐贈人則通過本地機構捐款383.16億元,占59%。

救災募捐“第二梯隊”接收了1/3捐款

    民政部門和各級慈善總會、紅十字會是傳統(tǒng)的救災捐贈接收單位,這三類受贈人共接收了67%的救災捐贈資源。而外交部等部委、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和中國扶貧基金會等全國性公募機構組成了汶川地震救災募捐中的第二梯隊,其勸募渠道和能力都不可忽視。統(tǒng)計顯示,截至11月10日,這些機構所募款物總額達209.5億元,占捐款總額的33%。其中外交部接收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捐款18.78億元、物資折價8.52億元;中聯(lián)辦分別接收香港和澳門捐款8.97億元和3.56億元;國務院臺辦、僑辦分別接收臺灣同胞和海外華人華僑捐款5.97億元和1.26億元;全國總工會和婦聯(lián)分別接收捐款3.2665億元和1.334億元;中國扶貧基金會等18家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社團接收捐款10.64億元。(來源: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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