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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李慶 日前,民政部辦公廳印發(fā)《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優(yōu)化對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的投入與管理,支持引導社會組織更加精準、規(guī)范、有效地做好惠民生、暖民心、順民意的工作。 《實施方案》明確,聚焦“一小一老”服務(涉及未成年人保護,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被收養(yǎng)兒童、農(nóng)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老年人服務等社會服務)、聚焦鄉(xiāng)村振興、聚焦社會組織能力建設,重點面向工作條件相對薄弱、基層需求強烈、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大的區(qū)域,鼓勵有意愿、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有針對性地申報實施以下項目: 一是發(fā)展示范項目(A類),面向西藏及涉藏工作重點省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qū),資助當?shù)亻_展“一小一老”服務的困難社會組織、社區(qū)社會組織,進行必要的服務設備購置和服務設施完善。項目總數(shù)22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5萬元。 二是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B類),面向民政部登記的全國性社會組織,資助其在國家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一小一老”服務。項目總數(shù)19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80萬元;每個項目應在至少兩個省級行政地區(qū)(含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開展社會服務。 三是社會工作服務示范項目(C類),面向鄉(xiāng)村振興、開展“五社聯(lián)動”工作等重點省份,資助地方性社會組織開展“一小一老”專業(yè)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總數(shù)33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40萬元。 四是人員培訓示范項目(D類),面向中西部、東北振興相關省份,資助地方性社會組織為提供“一小一老”服務的社區(qū)社會組織負責人、骨干人才和入駐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和業(yè)務工作人員開展集中培訓。項目總數(shù)17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