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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的佛教寺院中,設置有一種金融機構,稱為“無盡藏”。 “無盡藏”本來是佛教中的一個術語,指貯存無限財寶之藏,引申為廣大無窮的功德。寺院中的“無盡藏”,就是寺院將信徒奉獻的財物借貸給他人,用所得的利息作為寺院修繕、維持的費用。盡管這個機構主要是面向佛教,但是同時也進行社會救濟,以信眾布施的錢財作為基金,在社會發(fā)生饑饉的時候低息借貸給貧民。所以這種金融機構也可以說是最古老的基金會。 中國的佛教寺院設置“無盡藏”,始于南北朝時期,盛行于唐代。宋代有“長生庫”,元代有“解典庫”,都是“無盡藏”的余韻,不過已經演變?yōu)檗k理放款業(yè)務的營利事業(yè),作為寺院經濟的一項來源。另外,這種設置甚至隨佛教而傳入日本,現代日本的無盡會社等金融業(yè),也就是源自于“無盡藏”這個名稱。 無盡藏的管理 無盡藏中最著名的,是唐代長安三階教的信義(一作信行)在化度寺設立的無盡藏院(后遷至洛陽)。 化度寺無盡藏自武德二年(619)或其后不久設置以來,“京城施舍,后漸崇盛”,至“貞觀之后,錢帛金玉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名僧監(jiān)藏,供天下伽藍修理。藏內所供,燕、涼、蜀、趙,咸來取給,每日所出,亦不勝數?;蛴信e便,亦不作文約,但往,至期還送而已。貞觀中,有裴玄智,戒行修謹,入寺灑掃十數年間。寺內徒眾以其行無玷玦,使守此藏,后密盜黃金,前后所漸,略不知數。寺眾莫之知也。遂便不還”。 從“常使名僧監(jiān)藏”看,無盡藏應是由僧人監(jiān)管。又,三階教徒靜默禪師實踐無盡藏時的稱呼是“普福田業(yè)”,可知三階教無盡藏機構的前身也是由僧人執(zhí)掌,而且從“常于興善千僧行道,期滿嚫奉,人別十縑,將及散晨,外赴加倍。執(zhí)事懼少,依名付物”看,具體事務的操作可能是由執(zhí)事負責。按照戒律的規(guī)定,僧人不能直接管理錢財等不凈物,而是把它們交給世俗人(僧伽的奴婢或信徒)處理。但“在佛教傳入中國的時代,我們可以認為當時已經形成了對其直接管理的原則”,此處的無盡藏就應主要是由僧人管理。 但從裴玄智管理無盡藏一事看,似乎也存在讓世俗人管理的可能。根據“裴玄智者戒行精勤,入寺灑掃,積十數年”看,他有可能是寺院的凈人。另外,裴家對佛教信仰極其虔誠,曾有施身寺院的記載,也許裴玄智就是如此,表現的是“誓愿頓舍身命財,直到成佛”的無盡藏行,而且從裴玄智盜取黃金而寺眾不覺,可知無盡藏的管理并不嚴密,缺少監(jiān)督。 無盡物的運轉 《太平廣記》載:“貞觀之后,舍施錢帛金玉積聚不可勝計,常使此僧監(jiān)當,分為三分:一分供養(yǎng)天下伽藍增修之備;一分以施天下饑餒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養(yǎng)無礙?!倍菩谠陂_元九年(721)的禁令中也提到“六月丁亥詔化度寺無盡藏財物田宅六畜,并宜散施京城觀寺”。可見,施者施舍給無盡藏的無盡物主要有衣服、縑、糇糧、錢帛金繡、六畜等動產以及田宅等不動產。 關于錢的施舍有三條規(guī)定:其一,“無盡藏法日舍一分錢或一合粟,一年不過卅六錢三斗六升粟”;其二,“(施者)唯能及總,日別施錢十六分”;其三,“(施者)總別具行,日別施錢卅分”。最初施者向無盡藏施舍沒有固定的日期,但在一些重要的佛事活動中施舍顯得更為繁盛?!懊磕暾滤娜眨煜率颗╁X”的說法最早見于玄宗時期,正月四日是信行禪師的忌日,規(guī)定此日施舍應是出于對信行禪師的追思。每天施舍給無盡藏的財物數不勝數,“士女禮懺闐咽,施舍爭次不得,更有連車載錢絹,舍而棄去不知姓名”。 無盡藏財物主要用于三處:①用來供養(yǎng)天下伽藍增修。由于三階教無盡藏法強調,不管造像,還是寫經,都應“先修故盡然后造新”,所以此處的供養(yǎng)天下伽藍增修著重的應是用于“諸寺修葺毀壞”,“先用修理破壞尊像、堂殿、橋梁”,然后才是寺院殿堂、山門等設施的土木修造。伽藍供養(yǎng)范圍廣大,遠涉燕、涼、蜀、趙等地,這無疑利于擴大三階教的影響。這一部分屬于敬田的范圍。②用以施天下饑餒悲田之苦。三階教典籍特別強調對悲田的施舍,無盡藏施舍饑餒悲田的最終目的并不是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而是“令發(fā)菩提心”??梢?,以無盡藏物施舍悲田只是手段,最終還是為了讓眾生向無盡藏施舍。不管其施舍悲田的目的如何,總歸是起到了慈善的作用,這在三階教教義中實際上屬于“善內惡”的范疇,但“最終目的”并不能抹殺無盡藏慈善機構的性質。③“以充供養(yǎng)無礙”。此部分應主要是供養(yǎng)僧侶的生活消費以及佛事活動的支出等。這一部分也屬于敬田范圍。 無盡藏的性質 無盡藏財物積而能散、散而能積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它達到了“時又珍重”的效果,擴大了三階教的影響。其次,它的特點是以財富的頻繁流動為基礎,突出的是對動產的要求,無盡藏在其中起了一個中轉站的作用,施者把施物施舍給無盡藏,然后由無盡藏再轉施出去,在這一過程中,虔誠供物和慈善供物都屬于一種統一的體系,其宗旨不在于積累財產,而在于分配和流通;不在于增加利潤,而在于花銷開支,所以他不應屬于營利性的,而應是轉移性的、消費性的機構。 三階教無盡藏應該不是出息、放貸機構,而是慈善機構。依據主要有:(1)三階教無盡藏法的理論依據之一是大乘菩薩“濟窮厄眾生無盡藏”或“施藏”以及“心施一最下乞人”的理念,外加其對悲田的強調,都明確地表明了其“施天下饑餒悲田之苦”的慈善性質;(2)靜默禪師普福田業(yè)的慈善行為;(3)《續(xù)高僧傳·道會傳》中“京師有無盡藏,恒施為事”的記載及其對道會的施舍;(4)無盡藏轉移性、消費性而非營利性的特點。 由于三階教無盡藏的廣泛硬性及其有效運作,可能使得不少寺院效仿三階教設立“寺庫”,但它們卻改變了三階教的初衷,把最初的救濟轉變?yōu)榉刨J取息的寺產金融事業(yè)。這想必是吸收了先前的寺庫質錢經驗,如《南史》記載齊梁之際的甄法崇之孫彬以一束苧質錢于荊州長沙庫,如此的無盡藏僅是有其名而無其實,但也讓三階教無盡藏背上了放貸取息的惡名。 也許正因為這些寺院的出息,所以道誠在《釋氏要覽》中解釋寺院長生錢時提到了化度寺無盡藏,也讓一些學者在論述寺院金融事業(yè)時說“唐代稱無盡藏,宋代稱長生庫”,把無盡藏等同于長生庫,從而也給化度寺無盡藏貼上了出息放貸的標簽。 無盡藏的廢止 也許正是由于化度寺無盡藏積聚財物的巨大功能,所以“武太后移此藏于東都福先寺”,導致天才財物不能積聚,被迫又移歸化度寺。有的學者認為武則天之所以在證圣元年(695)和圣歷二年(699)禁斷三階教,就是因為武則天把復制化度寺無盡藏到其家寺福先寺的失敗,當成了是對她的一種冒犯。圣歷二年的禁斷主要是對三階教實踐諸方面的限定,是對證圣元年敕令的進一步強化,從“其有學三階者,唯得乞食、長齋、絕谷、持戒、坐禪,此(外)輒行皆是違法”看,似乎無盡藏也在禁斷之列,但實際上并沒有禁斷。從《大唐凈域寺故大德法藏禪師塔銘并序》所載法藏“長安年,又奉制請檢?;人聼o盡藏”,可知武則天仍是支持無盡藏的,但同時也進一步加強了對無盡藏的管理。 開元九年(721)四月,唐玄宗詔曰:內典幽微,惟宗一相,大乘妙理,寧啟二門;聞化度寺及福先寺三階僧創(chuàng)無盡藏,每年正月四日,天下士女施錢,名為護法,稱濟貧弱,多肆奸欺,事非真正,即宜禁斷;其藏錢付御史臺京兆河南府勾會知數,明為文薄,待后處分。 接著又進一步規(guī)定:“六月丁亥詔化度寺無盡藏財物田宅六畜,并宜散施京城觀寺。先用修理破壞尊像堂殿橋梁,有余入常住不得分與私房,從貧觀寺給?!边@是玄宗第一次禁斷三階教。很明顯此次禁斷主要針對無盡藏,并于六月散施無盡藏財富。 由于此次主要是針對無盡藏這個機構,所以應該從無盡藏本身來尋找禁斷原因。首先無盡藏占有帝國的大量財富,已威脅到帝國的財政安全。自無盡藏設立之初就已出現“京城施舍,后漸崇盛。貞觀之后,錢帛金玉積聚,不可勝計……燕、涼、蜀、趙,咸來取給,每日所出,亦不勝數”的狀況。到八世紀初,寺院占有大量財富的現象已引起了政府的不滿,公元707年辛替否在上述中就曾抱怨“是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其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百姓何食之矣”。謝和耐也認為開元九年禁斷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大型佛寺中除了在其金庫和糧倉中貯藏的食物和各種財物之外,它們還擁有其數量經常是很龐大的庫存現金,尤其是在它們從事以典質而放貸(質錢)時更為明顯……所以帝國政府被迫限制這些財政機構的庫存現金銅錢”。由此看來,此次禁斷主要是出于經濟上的考慮,經濟命脈被掐斷,由此帶來的政治影響力也就會慢慢萎縮。其次,無盡藏具有社會福利性質,其福利事業(yè)與“一直以來,以儒家思想作為統治思想的中國封建王朝對民間慈善活動具有很大的排斥性,個人善行與皇家仁政不能相提并論,僅具輔助及點綴意義”明顯相悖,“搶”了本應政府所作的工作,這可能也是“武后移此藏于東都福先寺”的原因之一??磥頄|都新無盡藏的設立就是為了取代化度寺無盡藏,然而卻又不能為政府所用,于是“東都新無盡藏院則非武后之豫期,不見其流行,遂復移于舊所,而陷于不悅之狀態(tài)”。這也是為什么最后唐政府從佛寺手中“奪取”了濟貧的責任,特別是會昌滅佛后,在社會救濟一事上,宗教團體從第一線退到第二線,主力落在中央政府身上,這個發(fā)展,到了宋代達到高峰。 正是由于化度寺無盡藏的雄厚財富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影響力、號召力引起了政府的不安,其慈善事業(yè)又與政府意圖相悖,進而引起政府的猜忌,故而在唐玄宗的強力禁斷下而始絕其跡。 (據《敦煌學輯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