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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方面 流浪乞討人員作為最困難、最特殊、最邊緣的群體,習近平總書記始終牽掛著他們的安危冷暖。黨的十八大以來,民政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改革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一是救助管理體制機制逐步完善。民政部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各地按照健全工作機制、夯實民政等部門監(jiān)管責任、壓實救助管理機構和托養(yǎng)機構主體責任、強化黨委和政府屬地領導責任的總要求,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chuàng)新。目前,省級層面全部成立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牽頭的領導協調機制,市縣兩級全部建立了民政部門負責同志定點聯系救助管理機構和托養(yǎng)機構制度,各地普遍建立了第三方監(jiān)督委員會或特邀監(jiān)督員制度,救助管理機構和托養(yǎng)機構主體責任有效落實。 二是救助工作合力顯著增強。民政部會同中央政法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fā)《關于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為期1年半的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著力在照料服務、救助尋親、落戶安置、源頭治理等重點工作環(huán)節(jié)建機制、壓責任、提質量、優(yōu)服務。(下轉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