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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時期的上海冬令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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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2022年02月0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特殊時期的上海冬令救助

    1947年1月11日,由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籌募委員會作為舉辦方之一舉辦了一場京劇義演,梅蘭芳等名角悉數(shù)出場

    1948年1月15日發(fā)行的房屋義賣券

    ■ 李婷婷

    冬令救濟,作為一種為適應時季、濟貧振急的社會福利措施,雖然對于社會問題不能給予根本的治療辦法,但能夠感召人們發(fā)揚互助美德的精神,并且加深社會責任觀念,從而減輕社會失調的嚴重性和尖銳性。因此,冬令救濟的任務與意義,歷來都受到重視,屬于社會行政重要工作之一。

    抗日戰(zhàn)爭結束伊始,上海還未來得及從戰(zhàn)爭中恢復,城市滿目瘡痍,無家可歸之人甚多,又適逢冬季到來。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籠絡人心,企圖一黨獨裁的國民黨政府不得不成立不同級別的救濟機構。其中,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就是一個典型的臨時性、季節(jié)性救濟組織,專門負責冬令時節(jié)的上海難民救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部分難民的燃眉之急,穩(wěn)定了社會秩序。

    機構建立

    抗日戰(zhàn)爭以來,國人迫于生計,不得不背井離鄉(xiāng),四處逃難。與其他城市相比,上海作為近代中國經濟較為發(fā)達的城市,給不斷涌入的難民帶來更大的生存希望,成為難民暫避災禍的理想保護傘。因此,抗日戰(zhàn)爭結束時,上海成為了戰(zhàn)爭難民的聚集所。

    1927年,國民黨在南京建立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獨裁統(tǒng)治后,也曾建立相關的社會救濟機構,但幾經周折,至抗戰(zhàn)勝利后,其救濟機構已名存實亡,建立新的救濟機構勢在必行。抗戰(zhàn)勝利后,1945年冬季,上海市設立冬令救濟委員會組織,并切實聯(lián)系各有關機關團體,調派得力人員負責辦理。

    1945年12月20日下午3時,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在市府舉辦第一次委員會,出席者為主任委員何德奎,副主任委員劉鴻生,委員葛克信、杜月笙等。會議修正通過了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組織規(guī)程,并推選出相關職員,決定于次日正式辦公,規(guī)定救濟內容包括施粥及面食、舉辦平糶、施送衣被、設置庇寒所。在籌集救濟款物方面,設置目標至少50000萬元,指定上海市銀行、浙江興業(yè)銀行、浙江實業(yè)銀行、江海銀行、中國企業(yè)銀行、上海銀行、中國通商銀行、中匯銀行、新華銀行、福源錢莊,于來年1月4日起收款。委員會實行委員制,委員由相關機關及慈善團體負責人及各界代表擔任,委員會由官方直接控制并占絕對主導地位。該會分設庇寒所,由上海慈善團體聯(lián)合會在南市蓬萊路清節(jié)堂設置,已收容200余人;由慈善團在喬家浜,佛教慈善協(xié)會在滬西,于當日分別設置;上海慈善團體聯(lián)合會且將在閘北設置庇寒所一處;擬在漕河涇救濟所添搭蘆棚,可收容500余人,并已在斜橋陸家弄搭棚,可收容600人,10日內竣工。

    1946年1月7日,《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組織規(guī)程》公布,訂立了辦理上海市難民、災民、鰥寡孤獨殘廢、抗戰(zhàn)軍人家屬以及生有子女至三人以上家境赤貧者的救助事項。1946年冬,增設宣傳委員會;1947年冬,增設工賑委員會。

    雖然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屬于臨時救濟性質的機構,但對于當時所處的環(huán)境,能暫時補救社會的不安狀態(tài)。1948年4月底,“各收容所難民,數(shù)達萬余人,街道流落者,亦為數(shù)甚多,各地時局不濟,難民尚有源源來滬,救濟工作不能因冬令過去而中斷。故改名為上海市救濟委員會,辦理本市救濟工作”。

    經費保障

    國民政府認為,當時的冬令救濟工作,有兩件事比較重要,即籌募和查放。首先是查放工作,其內容主要是通過在市區(qū)各地開展日常往來,進行調查及發(fā)放等事項,例如舉辦分區(qū)施放面粉。只有先將查放做好,才能夠切實迅速使難民得到及時救濟,并使被救濟者受到真正實惠。其次,籌募也是至關重要,因為籌募的多少直接關系到冬令救濟工作開展的成效。

    資料上顯示,政府撥款約占籌募的60%左右,但是救濟開支龐大,因此經費來源方式必須廣泛,大部分還要依賴于社會捐募。

    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的經費勸募,根據(jù)實際情形,在開展冬令救濟工作的前一個月進行,并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勸募運動。籌募委員會可以調動當?shù)赜嘘P機關團體、學校、商店等組織勸募隊,分別勸募,而且也可以用比賽方式進行勸募。同時勸募運動配合宣傳工作進行,籌募委員會聯(lián)合當?shù)孛褚鈾C關、言論機關及警校軍警等,成立宣傳機構,通過報紙刊載文字并發(fā)行特刊進行宣傳,也利用各種集會進行宣傳、舉辦講座、引發(fā)傳單、張貼標語與壁報、放映幻燈、繪制電影廣告等。等到勸募運動結束后由國民政府社會部公布勸募成績,分別褒獎捐助出力的人員。勸募所得經費,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捐款現(xiàn)金,存儲國家銀行,等到結束后,造具清冊繳解,并在當?shù)貓罂瞎?。但前提要依照統(tǒng)一的捐募運動辦法進行,不得攤派或強制捐募。

    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方式是房屋義賣。1947年冬,大量難民涌入上海,國民黨上海市政府采納籌募委員會總干事王先青建議,進行房屋義賣,先發(fā)行獎券,通過搖獎方式得房。并成立房屋義賣部門負責辦理,經公告先行發(fā)售義賣,同時邀請各有關機關分擔業(yè)務。1947年12月6日,房屋義賣會議召開,通過義賣房屋計劃和實施計劃。除娛樂業(yè)捐助及其他方式捐募外,主要是發(fā)行房屋義賣券國幣1800億元,以其中的500億元作為冬令救濟之用,余下用于購買地皮、建筑材料和施工等。義賣券房屋分甲、乙兩種,各50幢,甲種是二層雙開間房屋,乙種是二層半開間房屋。房屋義賣券分為甲、乙兩種,各60萬張,甲每張20萬元,乙每張10萬元。1948年3月1日開獎,實行公開分組搖獎,以每12000號為一組,稱為一個單位,中獎者可得房屋一幢,由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發(fā)給收屋證書,并代向國民政府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義賣房屋于1948年1月7日開工興建,4月30日建成。中正西路(今延安西路)、林森西路(今淮海西路)、武夷路建造義賣房屋100幢,共計建筑面積12600平方米。

    當時對房屋義賣的評價很高,如國民政府地政部認為這種方式可以“救濟難民、解決房荒、吸收游資與促進土地利用”。有學者也提出批評,認為房屋設計過于高檔(根據(jù)設計,其中甲種房屋樓下有花園、起居間、餐室、書房、廚房、衛(wèi)生間,樓上有臥室三間、亭子間、浴室、曬臺),“如果能降低標準,建造出更多住房,增加中獎幾率,并能滿足一般市民的需要,似更合乎實際”。

    實施救濟

    關于冬令救濟工作的內容,首先是解決難民最關心、最急迫的吃穿住問題。然而因戰(zhàn)火蔓延和經濟蕭條的影響,以致在辦理上困難很多。所以,冬令救濟的工作方針是先救急,然后濟貧,先試辦,然后求進步。

    首先是糧食救濟。近代以來,救濟組織會把設置粥廠視為治標方法,從表面上來看,粥廠的設置情況,不過一場一棚,形似簡陋。然而觀測粥廠的實質意義,每日可用一勺粥來救活人一日命。據(jù)統(tǒng)計,一個粥廠的設置每日能夠養(yǎng)活約2000人之多。

    1945年冬,因天氣寒冷,難民食不果腹,求生不易,且此前尚無施粥經驗可依,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與行總上海分署合辦流動施粥,意在每日能夠將熱食分送難民手中,并規(guī)定難民在指定時間內就近領取熱粥。根據(jù)當時上海市難民區(qū)域分布情況分為若干區(qū),指定一個慈善機關,在其所在地負責辦理。

    1948年元旦起,上海先后成立了16個施粥所,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第十六等所,完全由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主辦,其余的和當?shù)責嵝娜耸亢限k,受救濟者約3萬余人。

    在嚴寒冬季,除了進行直接的施粥外,施發(fā)面粉也是針對難民的有效救濟措施。1947年1月4日,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查放組召集上海市各慈善團體代表商討,對被救濟人施發(fā)面粉,每日一斤半,為期三個月,共分6區(qū)辦理。到1948年,約有20區(qū)進行此項救濟活動,計有6944戶領取面粉。

    其次是設置庇寒所,收容難民,其時間約為三個月。

    庇寒所物資給養(yǎng),包括面粉、食米、黃豆粉、棉衣、棉被、毯子、棉大衣、棉褲等都由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向行署上海分署領后轉發(fā),其余油、鹽、柴、青菜、草紙都是庇寒所自購,煤由庇寒所向經濟部燃料管理委員會配購。

    1946年冬,庇寒所集中一處,為敵偽時代遺留下來的牲畜市場,在其原有房屋基礎上修建而成,工程甚大,計裝置電燈耗資1100萬元,裝置水管900余萬元,全部修建工程17000萬元。

    難民入所后,對他們實施管教養(yǎng)衛(wèi)等工作,首先是編制問題,根據(jù)他們的年齡性別以及體質,分為兒童隊、壯年隊、老弱隊、殘廢隊、婦女隊,訂有完密的作息時間表,使他們過上有規(guī)律的生活;其次是對難民的醫(yī)療救治和改正他們在生活中養(yǎng)成的劣根性,并經常舉行勞動服務,也有球類和棋琴等以作消遣。

    當庇寒所工作結束后,難民有以下幾種方向:歸耕,由同鄉(xiāng)會領出,遣送還籍;取保及申請開釋;移送各有關機關,包括福幼院、全國孤兒院、上海孤兒院、貧兒工藝院、善救院、仁善育嬰堂、土山灣孤兒院、新普育堂、一心教養(yǎng)院、難民難童收容所、蓬萊市場牧善院等;移交婦女教養(yǎng)所和習藝所。

    最后,設置工賑所。施粥、施面粉和設置庇寒所,都是臨時性地解決燃眉之急,要根治難民問題,就要讓他們有收入來源,設置工賑所就是這樣的工作。

    1947年12月9日,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成立工賑委員會,由國民政府工務局根據(jù)測量設計圖表擬定工作計劃,以疏浚河道為工作中心,由各區(qū)工務管理處分于各河沿岸擇定地址,建筑工賑庇寒所十三組,并先后施工,各河筑坎抽水,準備工具竣事。1948年1月上旬,各工賑庇寒所開始容納魯、皖、蘇北一帶難民,于1月20日后開始工作。工程的范圍為疏浚河道、清除垃圾、建平民村、修筑郊區(qū)道路。難民除供給食宿外,每工挖運河泥1立方公尺酬工資1.5萬元,普通一天可做2立方公尺,每星期發(fā)放工資一次。

    至1948年3月底,各工賑庇寒所收容已有3800余名。剛開始工作時,難民不習慣團體生活,浚河工作也不熟練,至2月底,其工作總量不到6萬公方。于是改進難民生活質量,增加食糧,每人每日28兩,副食費提高到每月16萬元,再頒布工作競賽獎勵辦法,工資改訂為挖土每公方發(fā)給2萬元,按半方為一級,照倍遞加,并勵行考核制度。自3月份起,各所難民工作效率相比之前有所提高,至3月底,完成土方已達17萬余公方,竣工者計有4所,至1948年4月20日,竣工者已達10所,完成土方已達20.6萬余公方。

    綜觀這一時期上海市冬令救濟委員會的工作,使部分難民的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但是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當時上海社會整體的貧困亂象。在這期間,國民黨發(fā)動了不得民心的全面內戰(zhàn),激烈的軍事政治斗爭又使本不安寧的社會更加動蕩不已,使得難民人數(shù)急劇增加,難民的困難程度不斷加劇,有限的冬令救濟成果也散失殆盡。

    (作者原系上海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