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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花燕身后善款應歸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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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慈善傳統(tǒng)

新聞內(nèi)容
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吳花燕身后善款應歸何處?

    去世7年的受助人,為其籌款的項目仍在繼續(xù)

    ■ 本報記者 高文興

    1月13日,噩耗傳來,貴州“43斤女大學生”吳花燕不幸去世,很多網(wǎng)友痛心不已。次日,便有媒體指出,為吳花燕發(fā)起過籌款的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中華兒慈會”)9958救助中心前后共籌得善款超百萬,但僅為吳花燕撥付2萬元,且部分籌款在發(fā)起時,吳花燕一方并不知情。

    次日晚9時,中華兒慈會9958救助中心在網(wǎng)上作出回應,但仍無法阻擋該事件繼續(xù)發(fā)酵。

    中華兒慈會理事長兼秘書長王林也表示,將對此事進行徹查。無論調(diào)查結果如何,眼下,吳花燕身后善款的處理問題是公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慈善機構不應為個人募捐

    百萬善款僅花出去兩萬元,對此,9958負責人接受《公益時報》采訪時表示,籌款的新聞火了后,當?shù)剜l(xiāng)政府可能面臨比較大的輿論壓力,讓學校派人去醫(yī)院“陪著”吳花燕。

    “不同意我們繼續(xù)籌款,也不讓我們把錢轉給醫(yī)院,不讓我們將善款作為助困費轉給她的家人。在我們的爭取下,鄉(xiāng)政府才同意轉給醫(yī)院兩萬元?!痹撠撠熑朔Q。

    但據(jù)“北京時間”此前報道稱,吳花燕家鄉(xiāng)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沙壩河鄉(xiāng)的一名梁姓副鄉(xiāng)長表示:“她這是私人的事情,我們不可能干預。”

    9958和鄉(xiāng)政府莫衷一是,但余下98萬元的善款卻是不爭的事實,這筆善款將如何處理,是目前公眾所關注的焦點之一。

    為此,《公益時報》記者征詢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慈善聯(lián)合會法律顧問張凌霄律師。

    在回答剩余善款應如何處置之前,張凌霄明確表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根據(jù)《慈善法》規(guī)定,實際上是不應為特定的個人發(fā)起籌款的?!?/p>

    但實際上,此次9958為吳花燕籌集的100.497728萬元分別經(jīng)由水滴公益和新浪微公益兩家平臺,而這兩家平臺此次涉事項目應屬“個人聯(lián)合公募機構發(fā)起的公開募捐”。

    《慈善法》明確規(guī)定,慈善項目終止后捐贈財產(chǎn)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贈協(xié)議處理;募捐方案未規(guī)定或者捐贈協(xié)議未約定的,慈善組織應當將剩余財產(chǎn)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項目,并向社會公開。

    張凌霄表示,無論受助對象是否死亡,剩余善款的處理都應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個人求助有判決先例

    如若被認定為個人求助,張凌霄表示,眾多捐贈者的捐贈行為系“附義務的贈與行為”,即附有“為特定受益人受益”這一義務,受贈人接受贈與的權利也以“履行為受益人受益”這一義務為前提。

    “一旦此類個人求助的捐款被認定為附義務或者特定目的的贈與,即便善款已經(jīng)支付到受益人手中,受益人也必須依照贈與人的意愿使用財產(chǎn)。當特定受益人受益情形消失或無法進行時,比如受助對象死亡,則捐款人捐款為特定人受益的條件已不存在,義務已無法履行,那么受贈人即無法享有接受贈與后保有、使用財產(chǎn)等權利?!彼f。

    張凌霄解釋道:“在整個捐款過程中,接受社會捐款的受益人的親屬或其他組織,在法律上只是處于代收代管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得將財產(chǎn)挪作他用的,如有余款,應將剩余的捐款用于相近的公益事業(yè),若由其親屬或其他組織繼承或挪作他用,則違反了捐款人意愿,也傷害了捐款人感情。因此,超出捐贈人合理的意愿范圍的余款的處理都是不成立的?!?/p>

    他還補充說明:“即便是不經(jīng)過公益組織的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民事贈與,也并不意味著所有善款當然歸屬于受益人所有以及由其自由支配,除非捐贈人明確表示這種意圖?!?/p>

    這意味著,吳花燕身后善款的處理必須依照捐贈人的意愿進行。但由于捐贈人眾多,征集和統(tǒng)一捐贈人意愿,顯然都是不現(xiàn)實的。

    不過,《公益時報》記者注意到,2019年11月6日,曾有一起全國首例網(wǎng)絡個人求助案例的判決或可作為參考。

    在這起案例中,籌款發(fā)起人莫先生通過水滴籌為患病兒子籌得15.3萬余元,因兒子病逝,將所得善款挪作他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籌集款,并支付相應利息。對于返還后的善款,法院還在判決中指出,水滴籌公司應根據(jù)《用戶協(xié)議》、《水滴籌個人求助信息發(fā)布條款》、比例原則,公開、及時、準確地返還贈與人,除非原贈與人明確同意轉贈他人。

    眾多“吳花燕”的善款待解決

    如果吳花燕的剩余善款能夠得到合理解決,不但能夠對眾多捐贈人有所交待,至少還能為9958平臺日后出現(xiàn)類似情況時給出參照方案。

    然而,9958上發(fā)生的身后善款爭議,吳花燕似乎并不是第一個。

    1月14日,微博網(wǎng)友@作家陳嵐 貼出多張網(wǎng)頁截圖,表示9958平臺上存在眾多進行中的募款項目,其受助兒童均已去世許久。

    其中,有3名受助兒童分別于2012年年底去世,但針對他們的籌款項目在2018年時仍然在進行中;仍有去世達7年之久的受助兒童,目前針對其籌款的項目仍在進行中……

    另一名長期舉報9958籌款問題的微博網(wǎng)友@貓媽45 則表示,一名因白血病去世一年多的受助兒童,其20萬元的善款仍未撥付。

    ……

    種種跡象表明,“吳花燕事件”并不是偶然,而是9958平臺長期以來籌款亂象未加以治理而導致的一次爆發(fā)性事件。

    不能錯過的“熱點籌款”

    讓我們再回溯一次“吳花燕事件”,其中一些關鍵信息耐人尋味。

    吳花燕生前在貴州盛華職業(yè)學院就讀大三,父母雙亡,僅與弟弟相依為命。

    2019年10月,24歲的吳花燕在醫(yī)院檢查時發(fā)現(xiàn)患有心源性水腫、腎源性水腫等多種疾病,體重最輕時一度僅剩43斤。因長期營養(yǎng)不良且患病,吳花燕眉毛掉盡,額頭上露出兩道白色的痕跡,原本濃密的頭發(fā)也掉去一大半。

    10月24日,吳花燕的報道和照片始見于網(wǎng)絡,立即引來大面積公眾和各方媒體的關注。

    (下轉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