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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處置各類非法社會組織104家 廣東省民政廳日前通報,近期在廣東全省范圍內深入開展的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中,發(fā)現并掌握全省各類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共156家,已依法處置104家,余下非法社會組織的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初見成效。 廣東是社會組織大省,目前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65861個,數量位居全國第二。在廣東各類社會組織蓬勃發(fā)展之際,有些非法社會組織扯起服務“大灣區(qū)”建設、“軍民融合”等旗號開展行騙斂財、危害社會和諧穩(wěn)定等非法活動,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營造廣東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良好環(huán)境,廣東加強社會組織管理與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門溝通協調,聯合執(zhí)法,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已依法處置非法社會組織104家,取締7家,勸散62家、自行解散23家、引導登記5家、移送公安機關4家、其他處置3家。 (據《人民日報》) 海南:通告嚴禁買賣志愿服務時長 7月16日晚,海南省志愿服務聯合會發(fā)布通告,禁止任何組織與個人買賣“志愿海南”信息平臺志愿服務時長。 據介紹,共青團海南省委和海南省志愿服務聯合會近日接到群眾舉報,有部分志愿服務組織存在販賣“志愿海南”信息平臺志愿服務時長的行為。 對此,海南省志愿服務聯合會警告,禁止任何組織與個人買賣“志愿海南”信息平臺志愿服務時長。對于參與買賣志愿服務時長的組織,一經查實,當即停用該團體賬號;對于參與買賣志愿服務時長的個人,一經查實,當即清零全部時長。海南省志愿服務聯合會將對違法亂紀者予以通報批評,并將情節(jié)惡劣者,移交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據中青在線) 鄭州:社會組織11種違規(guī)行為將被約談 鄭州市民政局日前印發(fā)的《鄭州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執(zhí)法約談工作規(guī)定》,從8月16日起,社會組織一旦出現違規(guī)收費、違規(guī)開展評比表彰活動等11條行為中的任何一條,其負責人將被約談。 《規(guī)定》明確,社會組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登記管理機關可對其負責人進行約談:當年未提交年度報告或未參加年檢的;違規(guī)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費用的;內部管理混亂或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不按規(guī)定報告重大活動事項的;未按規(guī)定建立、完善和執(zhí)行內部管理制度的;接受捐贈、資助未按照規(guī)定和業(yè)務范圍使用的;未按規(guī)定進行換屆、變更登記、備案的;被投訴舉報、新聞媒體曝光或者有關部門移交需處置的;活動經費嚴重不足的;其他應當通過約談規(guī)范和糾正行為的。(據大河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