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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億中央財政支持資金如何“食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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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第一訪談

新聞內(nèi)容
2017年02月2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僧多粥少 用途設限
2億中央財政支持資金如何“食之有味”?

    多年來,中國殘基會“集善工程——助聽行動”共募集資金和物資超1億元人民幣,累計救助2萬多名聽障殘疾人,培訓聾兒教師超過1000人,資助100多家聽力康復機構

    ■ 本報記者 張明敏

    2017年2月7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fā)《2017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簡稱《方案》)。這是自2012年起,中央財政連續(xù)第六年通過民政部部門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

    2017年項目預算總資金為1.9億元左右。

    《公益時報》記者查閱后發(fā)現(xiàn),六年間,《方案》在支持社會組織服務領域、類別、項目資金申請額度上均作出過適度調(diào)整,但對于資助基建、研究、宣傳類活動以及講課、圖書贈送等受益對象寬泛的項目不予支持,而支持資金基本維持在每年2億元,沒有調(diào)整。

    有專家指出,連續(xù)六年的中央財政專項支持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是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強調(diào)多元主體、共同治理,這是一種探索管理機制的嘗試,但多年不變的支持資金數(shù)額在日漸增長的社會組織數(shù)量面前顯然略顯尷尬。

    配套資金的“杠桿”撬動

    《公益時報》記者在查詢2012年至2016年連續(xù)五年的《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后發(fā)現(xiàn),申報要求中,除了機構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年檢合格、符合資助范圍項目、有完善組織機構、健全財務制度、良好社會信譽等條件外,在“項目的申報和評審程序”中有一點頗為引人注意,即要求申報機構“有社會和地方資金的配套情況”,并將此作為申報條件。

    2015年,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以下簡稱“中國殘基會”)曾以“集善工程——助聽行動”項目向民政部門申請中央財政支持資金。按照當年方案要求,申請項目歸為“社會工作服務示范項目”(C類)領域,根據(jù)支持額度的規(guī)定,承接“社會工作服務示范項目”(C類)試點項目擬資助100個左右,全國型社會組織項目資金每個不超過100萬元。朱曉峰是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副秘書長,負責整個申請流程。

    據(jù)朱曉峰介紹,“根據(jù)評審程序中關于資金配比的要求,2015基金會‘助聽行動’立項批復資金為100萬元,提供配套款物為900萬元,項目配比達到1:9?;饡㈨棔r,需要簽署項目配套保證書,保證配比落實到位。在這方面,基金會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捐贈參與項目配套,極大地擴大了受益人群?!?/p>

    據(jù)《公益時報》了解,就在此一年之前,2014年中國殘基會就以同樣的項目申請獲得了100萬元的支持,當年項目配比為1:6。

    無論是1:9還是1:6,這樣高額的配比,在其他機構的申請中都是不多見的。

    關于資金配套標準,朱曉峰介紹:“首先應該定位好項目的執(zhí)行標準,其次才是配套標準。基金會從2014年開始對中央財政支持‘集善工程——助聽行動’的項目定位是凸顯‘示范作用’,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是提出了‘提升聽障殘疾朋友的生活品質(zhì)’的鮮明主題;二是制定了較高的招標采購助聽器的技術標準,同時廣泛動員助聽企業(yè)參與‘愛心投標’,就是要用最少的錢買最好的助聽設備,兩年200萬元中央財政資金共招標采購了1013臺高品質(zhì)助聽器;三是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項目要求,加強對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的申報、驗配、安裝、監(jiān)管、總結等各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范管理。據(jù)此,為配套工作提供了捐贈標準和配套項目執(zhí)行標準?!?/p>

    若中央財政支持資金申請項目需用配套資金的“杠桿”撬動,是否意味著“高額配比”會為機構申請帶來優(yōu)勢?換句話說,這個“杠桿”門檻是否會將一部分申請機構拒之門外?

    朱曉峰認為:“中央財政支持資金要求配套,更多的是示范和帶動作用,支持資金激發(fā)機構活力,強化自身建設,從而承擔更多社會責任?!?/p>

    深圳國際公益學院公益研究中心副總監(jiān)程芬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每個支持項目都有不同的功能,中央財政支持資金也不例外。這個支持資金不是去做機構孵化和公益創(chuàng)投,就是支持有一定基礎的社會組織把服務做得更好?!?/p>

    程芬表示:“財政資金都是納稅人的錢,需要要保證績效的,從理論上來說,這種錢承受風險的能力遠遠低于社會上投資的資金,所以需要機構提供配套資金,將風險降低,去支持有形、比較穩(wěn)的項目,這也是政府的一個考慮?!?/p>

    “對于初期發(fā)展的社會組織,有很好的主意急需實踐,可以去申請一些創(chuàng)業(yè)投資、孵化團隊的資金,因為這部分資金承擔風險的能力較強。初期發(fā)展社會組織也可借助于此,增強自身建設后,再向中央財政支持資金遞出申請?!背谭已a充道。

    “中標”的馬太效應

    獲得中央財政支持資金后,中國殘基會的這種招牌效應就開始顯現(xiàn)出來,這無疑被看成是中央對于機構項目的肯定。

    中國殘基會通過全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組織體系開展項目執(zhí)行工作,在廣西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承接了中央財政項目實施工作后,開始著手推廣“集善工程——助聽行動”項目在廣西的落地工作,他們積極開展募捐活動,最終再次籌得一百多萬的社會資金支持。

    “這實際上是對項目的一種肯定,從中央到地方,看到了項目的優(yōu)勢和好處,提供支持資金,讓項目執(zhí)行和落實更有保障?!敝鞎苑逭f。

    這在深圳國際公益學院公益研究中心副總監(jiān)程芬看來,實際上是一種馬太效應,即兩極分化現(xiàn)象,強者愈強、弱者愈弱。

    “成功申請中央專項資金購買,意味著機構項目的能力和資質(zhì)都得到認定?!背谭艺f,“社會服務領域現(xiàn)階段有著比較旺盛的需求,有一些供給不足的地方,通過資源分配引導,使更多有意愿的資源聚集。地方政府也有著同樣社會服務的需求,中央財政支持資金的示范效應是可以引導地方政府慈善資源有效配置,把資源引向其所需要引導的方向,這也是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最大價值?!?/p>

    優(yōu)勢項目“中標”幾率大

    助聽項目是中國殘基會的一項長期重點工作。2009年,“集善工程——助聽行動”啟動,當年就使得2400名貧困聾兒獲得救助。其后,每年中國殘基會都會動員捐贈大量資金和助聽設備推動項目發(fā)展。

    (下轉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