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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組織的經濟貢獻幾許?創(chuàng)造了多少GDP?今年民政部公布的數(shù)據(jù):全國共有社會組織66.2萬個,全年累計收入為2929億元。由增加值改為收入,實際是一回事,但測算下來,占GDP的比重提高到了4.3‰。但這個經濟份額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依然很小。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賽拉蒙教授在上世紀90年代對41個國家的非營利組織的比較,非營利組織創(chuàng)造的GDP占4.6%。中國社會組織的經濟貢獻率,需要提高10倍才能趕上20年前世界平均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2015年11月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上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近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強調,2017年是實施“十三五”規(guī)劃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核心部分是“三去一補”——去產能,去杠桿,去庫存,補短板。社會組織提供的基本服務,就是補短板、惠民生。 實際上,關于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醞釀早在2013年就開始了。李克強總理當年提出,“政府辦事不建機構、不養(yǎng)人,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建立‘惠而不費’的公共服務發(fā)展新機制”。2014年4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形成“著力增加有效供給,不斷滿足新增需求”的共識。我發(fā)現(xiàn),國內以賈康為代表的“新供給經濟學”的理論與中央精神契合,我也受到啟發(fā),在2014年6月于《慈善家》雜志發(fā)了《公益市場有效供給十八招》。 回顧兩年來的情況,這十八招有何進展和變化,今天做一個簡要回顧: 第一招,“直接登記,突破瓶頸”。有進有退,寄希望于《慈善法》之后的進一步完善。 第二招,“稅收開閘,財源滾滾”。慈善組織面對25%的企業(yè)所得稅,實在是生不如死。必須解決公益稅收優(yōu)惠的問題。 第三招,“政府采購,惠而不費”。政府正不斷加大采購公共服務的力度。 第四招,“彩票公益,用之于民”。彩票公益金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第五招,“民非破局,吸萬億金”。過去,民辦教育、醫(yī)療機構只能登記為“民非”,難以吸引社會投資;養(yǎng)老機構如果登記為“民非”,也面臨同樣困境。現(xiàn)在,這三個方面都開放了,可以在2020年之前,吸引數(shù)萬億投資。 第六招,“事業(yè)改革,民間新軍”。這是未來發(fā)展趨勢。 第七招,“社會企業(yè),大有可為”。探索一條有效解決社會問題的中國特色社會企業(yè)發(fā)展的新路徑。 第八招,“公益信托,厚積善銀”。如果稅收優(yōu)惠政策落實,未來10年聚萬億慈善信托財產是完全可能的。 第九招,“公募改革,合作共贏”。期待未來有更多的民間慈善組織獲得公募資格。 第十招,“私募轉型,力撥千斤”。期待未來有更多定向募集基金會轉型或定位為資助型基金會,成為公益創(chuàng)新的投資中心。 第十一招,“社區(qū)富礦,正待挖掘”。全國現(xiàn)有街道社區(qū)服務中心農村鄉(xiāng)鎮(zhèn)社會綜合服務設施近10萬個。 第十二招,“微善互聯(lián),無網(wǎng)不勝”。很多慈善組織還沒有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需要改變,跟上時代。 第十三招,“行業(yè)自律,門庭自清”。慈善組織通過自律聯(lián)盟,建立行規(guī)、自清門庭,對于提振社會對公益慈善界的信心有百利無一害。 第十四招,“市場細分,提升效能”。通過市場細分,中介服務來提升公益市場效能。 第十五招,“人力投資,一本萬利”。吸引優(yōu)秀人才加入公益部門,還需要全社會更新觀念,建立公益人力資源市場化機制。 第十六招,“管好善財,止損為盈”。全國基金會和慈善總會總資產預計已達2000億,其投資管理需要各方一起努力來突破。 第十七招,“慈善立法,公私分野”。希望通過《慈善法》的實施,在慈善行業(yè)率先實現(xiàn)“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政社分離、依法監(jiān)管,讓慈善組織平等競爭,實現(xiàn)優(yōu)勝劣汰。 第十八招,“文化重建,大道無形”。要把慈善文化重建放在優(yōu)先位置,找回一度迷失的慈善文明,正本清源、引領方向、凝聚愛心、重拾信心,給社會提供正能量。 以上十八招,雖然是舊瓶裝新酒,但基本涵蓋了供給側改革的公益GDP。公益不談供給側,不關注GDP,不在乎為國家經濟增長擔責任,就是自取邊緣化。 但是,我還是要更加強調,中國最缺少的還不是GDP,而是信任。信任,是中國最稀缺的資源,更是我們公益界做一切事情的追求和底線,增加社會信任是公益組織存在的最大價值。在中國,應該死去的不是那些規(guī)模大、收入高的慈善組織,而是那些給社會信任雪上加霜的慈善混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