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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tǒng)計,我國第三次文物普查登錄的不可移動文物有76.7萬多處,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4296處,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名錄的有50處。全國以文物和各類遺址為依托建立起來的博物館、紀念館有4692家。我國文物資源浩若煙海,而文物系統(tǒng)的行政、事業(yè)機構設置與其承擔的繁重任務很不匹配。因此,發(fā)動包括社會組織在內的一切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非常必要。” 在今年11月初舉行的首屆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論壇上,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勵小捷說出了這番話。 勵小捷表示,社會組織有兩個突出的特點,即非政府、非營利,這決定了社會組織可以參與、承擔文物保護工作,并發(fā)揮重要作用。但他坦言,現階段我國文物保護領域社會組織的基礎還比較薄弱,人數、規(guī)模、資金、組織能力等都很有限,社會組織必須抓住發(fā)展機遇,穩(wěn)步提升自身實力和影響力。 2016年1月28日,曾經擔任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的勵小捷當選為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雖然曾為政府高官,但勵小捷表示,長期的工作實踐讓他深深地感受到,在文物保護中必須發(fā)動社會廣泛參與,讓全民共享保護成果。近日,就我國文物保護工作現狀、社會組織在文物保護中的作用以及文物保護領域社會組織如何實現更好的發(fā)展等問題,《公益時報》對勵小捷進行了專訪。 政府不能唱獨角戲 《公益時報》:截至目前,基金會累計募集多少資金?項目開展情況如何? 勵小捷: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是我國第一家專注于文物保護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成立26年來,累計募集資金上億元,用于文物保護、長城保護、酒文化保護、宗族文化遺產保護、禪文化遺產保護、文物數字化、扶貧濟困等多個領域。2015年,基金會募款約為1789萬元;2016年到目前為止,募款約為2396萬元。我們今年與騰訊公益平臺共同募集的、用于長城保護的資金已達到1490多萬元。 目前,基金會“操盤”的項目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政府委托項目,另一類是社會募集項目。從今年開始,財政部和國家文物局委托我們運作兩個項目,包括拯救老屋行動、文物的價值研究和傳播能力建設。社會募集項目有“長城保護,加我一個”長城公募項目,這是基金會就公眾參與長城保護的第一次公募,也是文物保護領域第一次采用“互聯網+公益”方式進行公募。另外,我們還將開展一個海外項目,即英國紐卡斯爾北洋水師水兵墓修繕項目,我們計劃在海內外發(fā)起公開募捐。 專項基金是根據捐贈人意愿在基金會內成立的分支機構,這方面今年我們也有新的斬獲。今年到目前為止,基金會新成立了6個專項基金,包括羅哲文專項基金、扶貧濟困基金、宗族文化專項基金、禪文化基金、文物數字化保護專項基金、影視文物保護專項基金。這6個專項基金的成立,給基金會帶來了900多萬元的收入。在專項基金管理方面,我們要求在規(guī)范的前提下促進發(fā)展。最近,我們把4家沒有活動、沒有新的捐款進入、已經超期一年的專項基金進行了注銷。我們嚴厲禁止借著專項基金的牌子做營利的事情。 《公益時報》: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這些經歷對你進入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開展工作有什么影響? 勵小捷:首先來說,我的工作對象并沒有變,還是文物。我在擔任國家文物局局長的時候,雖然說是政府官員,但幾年的工作實踐以及通過實地調查了解到的情況,使我深深地感受到,文物保護這件事政府不能唱獨角戲。因為文物本身就是民族的東西,這跟政府投資建一個核電站、大壩還不一樣,文物是歷史上傳承下來的,深入到人民的血脈和意識當中。而且,文物反過來也是滋養(yǎng)人們人文精神與愛國情懷的土壤。所以,不論是從文物保護的實際需要來說,還是從發(fā)揮并利用寶貴的文物資源教育人的角度來說,文物保護都需要社會廣泛參與,讓全民共享保護的成果。在擔任國家文物局局長期間,我就形成了這樣的意識。從這一點來說,基金會的工作對我來說并不陌生。 廣泛發(fā)動社會組織參與 《公益時報》:為什么說發(fā)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是形勢所需? 勵小捷:我們國家的文物資源非常豐富,保護工作異常繁重。大家都知道文物管理由政府主管、主導,但就目前而言,文物博物館系統(tǒng)的行政、事業(yè)機構設置與其承擔的繁重任務并不匹配。簡單地說,我國文物資源的結構是一個正金字塔形,而我國文物管理技術隊伍的結構是一個倒金字塔形。另外,文物保護需要大量資金,對于很多地方尤其是貧困地區(qū)來說難以落實。缺人缺錢的現狀要求我們吸引社會力量、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近年來,政府也大力支持和倡導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這是進一步推進社會參與工作最重要的保證。 《公益時報》:社會組織在文物保護中能夠發(fā)揮哪些作用? 勵小捷: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第一,社會組織可以參與保護維修。文物維修是文保工作中耗資較多且具有很強專業(yè)性的部分,社會組織通過吸引整合各種社會資源,選好切口、找準定位,在文物部門的指導下,依法依規(guī),有所作為。第二,參與監(jiān)督管理。社會組織作為介于政府和市場之間的“第三部門”,具有相對獨立性。這種角色使文物保護領域社會組織可以監(jiān)督政府,同時幫助政府做文物保護的日常監(jiān)管。第三,參與宣傳普及,培育保護文化遺產的社會環(huán)境和社會意識。第四,參與制度設計。文物保護事業(yè)是公共文化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組織可以收集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向政府和有關方面反映。 實際上,社會組織發(fā)揮作用的空間很大,形式也靈活多樣,只不過因為受到自身條件的制約和發(fā)展階段的制約,關鍵是從實際出發(fā),選擇想做且能做的事情行動起來。 《公益時報》:目前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有什么特點,還存在哪些不足? 勵小捷:雖然發(fā)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目前文物保護的社會參與剛剛上路,經驗不足,與傳承中華文明的文物保護事業(yè)需要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目前,社會參與文物保護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公眾的文物保護意識還不普遍,參與保護的自覺性不高,盡管關心文物保護的人越來越多,但仍屬于小眾;第二,我國文物保護領域的社會組織特別是民間組織尚在發(fā)育中,大多數自身實力不強,且人才短缺,結構較為松散,穩(wěn)定性差;第三,針對文化遺產的公益捐贈在整個公益慈善捐贈中所占比例還很少,沒有成為應有的一個類別,也缺少以文化遺產保護為主要捐贈方向的大企業(yè)和企業(yè)家;第四,尚未形成公眾參與文物保護的法規(guī)保障和有效機制,程序性權利缺失,公眾參與權益缺乏認可和保護,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障礙。今后,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進程會加快,影響力也會逐漸擴大,但道路依舊崎嶇漫長。 《公益時報》:在這種情況下,文物保護領域的社會組織應如何實現自我發(fā)展? 勵小捷:現階段我國的文物保護社會組織基礎還比較薄弱,人數、規(guī)模、資金、組織能力、影響力等都很有限,但大形勢對我們是有利的,政府也強調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充分發(fā)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因此,社會組織應抓住發(fā)展機遇,穩(wěn)步提升自身實力和影響力。首先,要堅持依法設立,獲得民事主體地位,這是今后實現自身發(fā)展的前提。第二,要堅持公益屬性,不能假公益之名行斂財之實,要堅持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第三,要堅持完善自我。社會組織的成員要學習文物保護法、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范,了解文物保護的理念和原則。第四,要廣泛聯系合作。社會組織應當遵循開放共享的理念,聯手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廣泛的合作關系。第五,不斷拓展資金來源、規(guī)模,加強自身公信力建設,從而提升自身實力。 從小眾到大眾再到分眾 《公益時報》:對于基金會自身的發(fā)展以及發(fā)動社會組織參與文物保護方面,下一步有什么設想? 勵小捷:與其他國字頭基金會橫向比較,我們的項目和資金量都是靠后的。未來,我們愿與全國的文物保護社會組織和志愿者聯手,謀求為文物保護做更多的事情。 今后我們主要想做下面幾件事:一是以基金會網站為基礎,建立社會組織聯系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二是研究建立統(tǒng)計指標模板,將每年的主要數據集中公布,有利于加強相互了解,而且可以分析、評價年度的和數年的發(fā)展;三是基金會一些全國性項目可以考慮由具備條件的地方社會組織承接并實施;四是每年組織一次文物保護社會組織論壇,設計不同的話題,研究大家共同關心的事情。 《公益時報》:與其他領域相比,文物保護似乎處于公益圈的邊緣,公眾曝光包括媒體曝光度相對較低。對此你怎么看? 勵小捷:你說的這種現象確實存在。文物的價值和重要性怎么說都不為過,但關注文物保護的人仍然只是一小部分。不過,我對文物保護公眾捐贈還是充滿希望的。就公益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歷程來說,我個人有這樣一種看法,即,從小眾到大眾再到分眾的一個過程。 我相信,慈善公益事業(yè)進入大眾階段后會逐步呈現分眾化趨勢。也就是說,某個階層或人群會特別關注與其利益相關的、自己感興趣的,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特定領域。比如,有人關注環(huán)境保護,有人關注動物救助,也有人關注文物保護。因此,文物保護在獲得社會關注以及捐贈方面仍有很大的擴展空間。 ■ 本報記者 皮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