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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正式實施一月有余,多項配套文件也陸續(xù)及時出臺,對《慈善法》的具體執(zhí)行起到了解釋和補充的作用。然而,任何一部法律的完善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校準和打磨。 近日,《公益時報》記者了解到,不少非營利組織在進行慈善組織認定時遇到了一定的困擾,民政系統(tǒng)人員處理相關(guān)問題時也存在不少困惑,而不少地方民政部門更尚未開展慈善組織認定的相關(guān)工作。對此,《公益時報》走進成都市民政部門,對當(dāng)?shù)厍闆r進行了解,并邀請專家學(xué)者對《慈善法》實施之初的這一困惑進行解讀。 【08-09版】 ■封面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