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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向農戶發(fā)放小額有息貸款,回收貸款賺取相應利差,幫助農戶和機構自身進行發(fā)展”——這一直是公益小貸機構的運作模式。融資方式多元、資金充足被視為機構發(fā)展的重要因素。 但時下,傳統(tǒng)資本市場將公益小貸機構擁有的債權視為高風險資產,融資一直是困擾機構發(fā)展的一大難題。 最近,一家名為“中和農信”的公益小貸機構選擇借力“資本”模式進行籌資,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成功發(fā)行了10億債券,緊跟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里的 “公益融資客” 中和農信是一家專注于農村小額信貸的社會企業(yè)。起源于1996年世界銀行在秦巴山區(qū)的扶貧貸款項目,前身是中國扶貧基金會小額信貸項目部,于2008年轉制成公司化運作,專門負責小額信貸扶貧試點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中和農信的目標是通過無需抵押,上門服務的小額信貸方式支持貧困地區(qū)中低收入家庭開展創(chuàng)收性活動,同時還提供多種形式的非金融服務,全面提升客戶的綜合能力,從而實現可持續(xù)脫貧致富。 截至2015年7月31日,中和農信已累計放款111萬筆,106億元,覆蓋17個省份,147個貧困縣,有效客戶28.7萬戶,貸款余額23.4億元。 在2014年12月4日和2015年6月14日,“中和農信”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分別兩次從資本市場共成功發(fā)行10億債券。 “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的可預計現金流為支持,發(fā)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自1970年美國的政府國民抵押協(xié)會,首次發(fā)行以抵押貸款組合為基礎資產的抵押支持證券-房貸轉付證券,完成首筆資產證券化交易以來,資產證券化逐漸成為一種被廣泛采用的金融創(chuàng)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發(fā)展,在此基礎上,現在又衍生出如風險證券化產品。 中和農信總經理劉冬文稱:“‘資產證券化’方式打開了公益小貸從資本市場融資的通道,標志著資產證券化已成為公益小貸機構盤活存量資產、放大融資杠桿的長效舉措?!?/p> “資產證券化” 是怎樣操作的? 中和農信通過小額信貸放貸給農戶,中和農信自然成了債權人。中信證券將中和農信的債權通過“資產證券化”專項計劃的方式設計并轉化為債券產品,該“資產證券化”計劃成功后,債權就不屬于中和農信了,當然也不屬于中信證券,是屬于機構投資者。如果投資者完全購買了“資產證券化”專項計劃這款產品,當然所有風險都是投資者個人承擔。 中信證券的作用只是作為機構投資者(債券購買者)與中和農信(債權人)之間的“中介商”,制定這一計劃并管理,同時收取管理費用。 2014年12月4日,中和農信與中信證券合作開發(fā)“資產證券化”產品,《中和農信公益小額貸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債券簡稱“14中和1A”,債券代碼為“119119”)以年化6.4%收益向優(yōu)先級投資者發(fā)行債券,正式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第一期發(fā)行了5億債券。 2015年6月14日,《中和農信2015年第一期公益小額貸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也在深交所掛牌上市(債券簡稱“15中和1A”,債券代碼為“119163”),以年化6.08%收益向優(yōu)先級投資者發(fā)行債券,這一期同樣發(fā)行5億債券。 如何保證投資者收益? 資本市場都是殘酷的,投資者選擇投資就一定要求有回報,有時甚至是高額回報,股票如此,債券同樣如此,那么這款“資產證券化”產品如何保障投資者利益呢? 要搞清楚投資者收益,讓我們再來普及一個金融產品概念——“優(yōu)先級”和“次級”。 金融等衍生產品中,有一種被稱為“結構化”產品。購買該產品的投資者將被分為“優(yōu)先級”投資者和“次級”投資者。 按一定比例募集“優(yōu)先級”份額和“次級”份額,用“次級”份額資金來保障優(yōu)先級投資人的本金與收益。在分配機制上,產品到期分配時,產品的總財產首先用于分配“優(yōu)先”級投資人的本金與收益,剩余的財產才向“次級”投資人進行分配,從而優(yōu)先保證“優(yōu)先”級投資人收益。 中和農信正是通過這種形式,以自身購買“次級”份額來保證“優(yōu)先級”份額的收益滿足了投資者。 中和農信副總經理李真說:“從中和農信的角度來看,我們是買‘次級’,其他投資者買的是‘優(yōu)先級’,這個專項計劃回來的現金流優(yōu)先保障‘優(yōu)先級’收益,之后才是‘次級’投資者收益。” 中和農信在2014年12月4日《中和農信公益小額貸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債券簡稱“14中和1A”,債券代碼為“119119”)中,發(fā)行5億債券,其中,債券14%(7000萬元)被中和農信作為次級投資者購入,用于保障優(yōu)先級投資者投資風險。 同時,“除了購買了14%‘次級’之外,”中和農信副總經理李真還介紹,“資產池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了10%的超額覆蓋,當前中和農信公益小額信貸資產的不良率不足1%,這相當于給優(yōu)先級投資者提供了24%的安全墊以覆蓋不到1%的風險率,綽綽有余可以保證‘優(yōu)先級’投資者的風險完全可以控制?!?/p> 2015年6月14日,《中和農信2015年第一期公益小額貸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在深交所掛牌上市(債券簡稱“15中和1A”,債券代碼為“119163”),和前一次一樣,這一次同樣發(fā)行了5億債券。與前一次不同的是,此次同時還向“次優(yōu)先級”投資者發(fā)行了8%(4000萬元)的債券,作為“次級”投資者中和農信只購買了6%(3000萬元),用于保障優(yōu)先級和次優(yōu)先級投資者的投資風險。 為何在“15中和1A”中,作為“次級”投資者購買數額降低,李真回應:“在第一期資產證券化時,我們考慮到市場反應以及樹立品牌效應,自持全部次級。從第一期發(fā)行來看,市場對我們已經有了一定的認可,在相同發(fā)行量情況下,自持部分減少,機構投資者購買優(yōu)先級和次優(yōu)先級,相應‘中和農信’獲得的融資額度增加,融資成本降低。” 而正是有了中和農信充足安全墊的保證,兩期債券的評級均為3A級(3A為債券產品最高級)。 “資產證券化”最大擔心是 資產優(yōu)劣 “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創(chuàng)新給像中和農信這樣的小額信貸機構運營帶來極大活力,資金量充沛。 但“資產證券化”也并非通過一家券商,鼓搗鼓搗就能幫你搞定,機構自身“資產”的優(yōu)良才是“資產證券化”成功的重要因素。 而中和農信的“資產證券化”之路也并非一帆風順。 中和農信總經理劉冬文在2014年12月23日舉辦的微聚2014年第六期“資產證券化,公益小貸的融資創(chuàng)新”論壇上表示,“由于‘中和農信’的資產均是放貸給農村貧困家庭,這使得部分投資機構對于能否按期收回貸款表示擔心。幾次路演后(指在公共場所向他人推介自己的產品)才有機構投資者表現出了興趣,通過說服這些投資機構認可貧困農戶債券的質量也是一個較難的過程。我們傳遞兩個信息,一方面能保證收益不低于市場同類產品,同時還可以幫助到更多的農民,賦予額外提升資金的社會價值?!?/p> ■ 本報記者 張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