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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反腐力度的加大,許多問題官員的丑行被陸續(xù)揭露,各級官員的形象在人們心中不免大打折扣。官員的首要職責當然是在本職崗位上盡心履職,力爭有所作為,但同時也要看到官員的社會形象和道德示范作用的重要性。 中國至今大體上還是官本位體制,官員形象幾成社會樣本,上行下效成為社會風向。如果一名官員能熱衷公益事業(yè),其影響遠遠大于一個普通人,勢必會影響其所在單位、所在系統(tǒng)乃至社會。 官員做公益,不是說一有募捐號召就捐錢捐物,畢竟官員的正常收入也是有限的,而是在表示支持的同時,以其身份的特殊性,來呼吁和影響他人的參與。但官員參與公益不應通過權力攤派,不應動用行政手段干預,而應該是完全的個人行為、導向行為;官員做公益更不是為自己貼金,而是發(fā)自內(nèi)心、誠懇樸素的舉動。 但官員是否能參與公益,是個人素養(yǎng)問題。在過去,很多人都曾經(jīng)參與過星期六義務勞動,包括大掃除、上街鏟雪等,這其中就到處可見領導干部的身影,他們帶動了公益,也融洽了干群關系。但如今,這些好的傳統(tǒng)越來越少,官員越來越脫離公益,官員為人民服務的主動性也越來越差。官員不參與公益并不一定說明什么問題,但參與公益的官員確實體現(xiàn)了其個人的素養(yǎng)。 公益組織和公益活動不妨為官員提供參與的空間和舞臺,可以邀請出席、題字題詞、錄音錄像、參與互動等,這既能改善整體官員形象,也能創(chuàng)建時代新風,一舉多得。其實,在官員考核中可以增添一些軟指標,將熱心公益、樂于助人和服務社區(qū)作為考核的內(nèi)容。 資深公益人 崔子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