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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做志愿者的時候,覺得做公益很開心有意義,是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實際情況是,志愿者團體中也存在勾心斗角,你的上司也不是期望中那樣英明能干,而你的下屬或同伴對待工作也可能是各懷心思。所以,如果你想找一片凈土,可以告訴你,NGO不是。 從某個角度來說,快樂總是伴隨著相應的付出和投入的。很多人覺得在企業(yè)里工作很辛苦,以為NGO的工作輕松自在而且團隊文化好。我想,這也是片面的。不管是公司還是企業(yè),都可以有好的團隊、好的目標指引,也都可以實現(xiàn)個人價值。反倒是,糟糕的NGO管理水平同樣也會浪費人才,把時間精力消耗在不必要的事情上,讓從業(yè)人員的青春白白浪費。 另外,你要解決社會問題,你就不得不與這個社會的方方面面打交道。別以為你只會面對一起“志同道合”的志愿者,你還要面對保守的政府、刁鉆的媒體、有著各種訴求的合作團體。真正去解決問題,往往不僅僅需要你做你所感興趣的事情,還可能需要你做一些你過去不習慣、不喜歡和不愿意做的事情。至少,可能你會碰到一些令你不感興趣的場景。 還有就是,作為一個服務社會的團體,我們的目光應該聚焦在如何更好地服務這個群體,而不是做我想做的事情。很多人往往拍腦袋覺得這事情好,就去做了。這其實是從“自己想做”、認為這事情應該做出發(fā),而不是站在客戶或服務對象的角度看問題。由此設計出來的事情,可能是迎合媒體的需求、政府的要求,又或者是個人自我價值實現(xiàn)的需要,但什么時候才會考慮受眾的需要?這就需要把“我”放在最后一位,把“他們”放在聚光燈下去關注、去思考、去聆聽。 工作了這些年后,我的心得是:NGO工作并不是一份隨心所欲的工作。這中間有很多不愿意和不情愿的東西,我很想表達出來,但這還不夠,我需要去改變去解決問題。那么,這意味著我不能僅僅服務于我的情感和興趣,還需要客觀和更中立一些。我想,這會不會是職業(yè)從業(yè)者的一種契約精神和服務觀? 如果下定目標要解決這個問題,并且承諾了盡我所能,那么,就不應依照自己的好惡,而是盡力去嘗試和做到。既然是為了“他們”,而不是為了“我們”,那么我就是服務他們的角色,而不是讓他們成就我們。 拜客廣州總干事 陳嘉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