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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供職的機構(gòu)——“殘友”,與數(shù)百位殘障人一起工作和生活了數(shù)年,對于“助殘”,我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第一是關(guān)于助殘理念:“殘障人士是弱勢群體”的概念被普遍認同,但這在某種程度上是錯誤的。 人們普遍認為殘障人士由于肢體或功能有殘缺,所以是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事實上,“殘缺”只是殘障人士所共有的表象,但不是造成這個群體“弱勢”的原因,其原因往往在于教育、文化等外部環(huán)境因素。例如,在中國大陸,坐輪椅的殘障人去戶外時往往會遇到臺階、天橋等障礙,這時就需要健全人為其連人帶輪椅一起抬上去;而在交通無障礙的情況下,坐輪椅的人完全可以獨自去到任何地方,不需要他人以施助者的角色出現(xiàn)。在這種情境下,殘障人并不“弱勢”。 那些找不到工作的殘障人呢?我們不考慮干擾因素,假定無論是殘障人還是健全人,找不到工作都是因為無法勝任工作崗位。毫無疑問,這種情況下失業(yè)的殘障人并非因“殘缺”而無法勝任崗位:肢體殘障者可以做IT等基于電腦的工作、視力障礙者可以做電話客服等不需使用視覺的工作……事實上,殘障人找不到工作的真實原因非常多樣:可能是受學(xué)校歧視而沒能入學(xué)接受教育;可能是用人單位迷信忌諱“殘”;可能是整棟辦公大樓都沒有無障礙廁所…… 換成健全人的角度舉些例子:就算是視力極佳的飛行員,如果在沒有光亮的密閉房間里,也會變得像盲人一樣;就算是四肢強健的運動員,如果在泥濘稀軟的沼澤中,也會變得像下肢殘障的人一樣無法奔跑?!皹O端”起來,甚至可以說:沒有殘障的人,只有殘障的環(huán)境。 第二個觀點是關(guān)于殘障人士的需求:通常人們在看到他們時給其貼的第一個標(biāo)簽是“殘障人”,但每位殘障人都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有殘缺”。 殘障人真正需要的是與健全人一樣生活、融入主流社會,而不僅是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如果在這點上判斷錯誤,所有的助殘工作都將只是緣木求魚。例如,殘障人想工作,傳統(tǒng)做法是建個庇護工場,員工全是殘障人,社會補貼運作。這樣將殘障人放在溫室中與世隔絕,只會讓其融入主流社會的能力進一步退化。最好的做法是為殘障人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工作機會、社會環(huán)境,讓其能夠像健全人一樣學(xué)技能、找工作、上下班。以殘友為例,雖然幾乎所有員工都是殘障人,但卻完全與市場接軌,靠實力獲得訂單,不賣眼淚、不靠同情。加之殘友與社會各界義工的深入接觸,使得殘障員工有自己與健全人的社交圈、有參與社會活動的心態(tài)和方法,他們做到了完全融入主流社會。 第三個觀點是關(guān)于如何與殘障人士相處:很多健全人在與殘障人相處時會刻意回避雙方身體上的差異,以為這樣制造“雙方相似”的假象可以降低相處難度。這是最沒效用的做法,如果對方和你存在差異,他們并不期望你變得和他們一樣,他們真正期待的是你能尊重和重視他們。相反,健全人應(yīng)該非常坦率地直面雙方在身體上的差異,尋找雙方真正的共同點。 例如,我的一位同事需要靠雙拐行走,但做體力活時,我不會讓他旁觀,而是鼓勵他從握拐杖的手中空出幾根手指拎著要搬的東西。只有擺脫試圖制造假象的心態(tài),才能真正對殘障人做到增能、賦權(quán)。再“極端”些:如何與健全人相處,就如何與殘障人相處。 說了這么多,是不是意味著殘障人士不需要社會關(guān)愛幫扶呢?當(dāng)然不是。社會需要做的是:創(chuàng)造讓殘障人士能融入主流社會的環(huán)境——包括硬件和軟件。 深圳市信息無障礙研究會秘書長 梁振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