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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紅十字組織建設
看中國公益組織建設優(yōu)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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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nèi)容
2013年02月2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從國際紅十字組織建設
看中國公益組織建設優(yōu)劣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副理事長劉選國

    2013年1月底,中國紅基會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之后啟動了“組織能力評估與認證(OCAC)”這一為打造強大國家紅十字會而設立的國際評估程序。雖然該評估體系很多標準不太適宜于基金會這種組織形式,但是通過參與評估,學習和了解國際紅十字組織建設的價值取向,讓我們看到了中國紅十字組織乃至中國公益組織的諸多優(yōu)勢和不足,更加明晰了中國公益組織改革前行的方向。

    按照國際紅十字組織“組織能力評估與認證(OCAC)”要求,中國紅基會的評估小組由理事、業(yè)界專家、社會監(jiān)督員、專項基金和紅基會員工及志愿者代表共24人組成。評估小組按照五個方面、81個標準(剔除了部分不適宜于基金會的標準)逐項比對,找出中國紅基會在每個標準中分屬于ABCDE五個等級中的哪一個等級,舉手投票以多數(shù)通過確認,最后結果中國紅基會的自評得分87分。對照OCAC標準,評估組認為中國紅基會在執(zhí)行、發(fā)展、財務、監(jiān)督、內(nèi)部溝通與決策等方面表現(xiàn)優(yōu)秀,得分均在C級以上,但在安全文化、志愿者政策、與捐贈人溝通、員工報酬、項目評估等方面處于A、B等級,屬于不及格水平,還需進一步努力。

    OCAC是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聯(lián)合會在對全球180多個國家紅會的調(diào)研與意見征集基礎上制訂的診斷式的評估工具,為評定“強大國家紅會”提供了具體的國際衡量標準。該標準把紅十字會的核心能力分解為五個方面、89個具體特征,每個特征分為ABCDE五個等級,共計495個指標,AB級屬于不及格的較低水準,E級為最高卓越水準。其評估過程包括三個階段:自我評估——同業(yè)評估——國際聯(lián)合會認證。自去年5月開始在全球范圍內(nèi)采用試點方式推開以來,目前已有21個國家紅十字會完成了自我評估,取得良好效果。

    通過參與評估的自評過程,學習了解OCAC評估體系標準,學到了許多知識,掌握了一些國際公益組織建設的理念,比對國際紅十字會提出的標準,能發(fā)現(xiàn)中國公益組織的優(yōu)勢和不足。

    風險機制待完善

    第一,從存在能力方面評估標準看,中國公益組織的規(guī)制建設基本完備,但治理結構、領導人的任用機制、風險防控體系有待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從OCAC評估體系考核的組織立法、章程和戰(zhàn)略規(guī)劃制訂、組織使命的陳述和傳播、方針政策的制訂和及時修訂這些評估項看,中國紅十字會及中國紅基會均能獲得高得分。中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章程及各項規(guī)制建設均已頒布并能及時修訂完善,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目標的制訂和考核均能形成制度,這些確保組織具有合法性和較強的生存能力。

    但在領導層選擇的自主權、強有力治理的評估項,只能達到B級水平,社會組織的自治性特點不夠突出。領導人的產(chǎn)生目前的模式是從政府(黨組織部門)提供的名單中挑選其領導層成員,達不到自行選舉然后再提交政府審批或更高層次的完全自行選舉產(chǎn)生的狀態(tài);理事會的治理也僅能達到理事會成員參加理事會、理事會產(chǎn)生建設性意見的水準,達不到理事會為最高權力機關,審批工作計劃和預算、獲取可獲得的所有信息的水準,理事會和管理層之間的責權邊界也沒有徹底厘清,中國公益組織理事會的權威性普遍不足。在風險防控的評估指標里,盡管中國紅十字會系統(tǒng)經(jīng)歷了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后,聲譽風險防控機制有了提升,但也僅能達到C級的及格水準,即制訂了危機管理策略,有了新聞發(fā)言人制度,能定期與媒體溝通并審視社會化媒體環(huán)境,但與公眾的互動不夠。

    志愿者參與度不足

    第二,從組織能力評估標準看,中國紅十字組織的人力資源管理、基礎設施條件、物流管理、財務管理、行政管理、法務管理等方面均能獲得較高評價,但儲備資金實力、員工報酬評價偏低,志愿者參與決策不夠。由于中國紅十字會納入了政府系列的參公管理單位,因此人員經(jīng)費、辦公場地都有了基本保障,財務管理、外部審計、合同的法務審核等方面都能做到比較規(guī)范;中國有官方背景的公益組織這些方面也能獲得較高評價。但在報酬公平合理、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等方面只得到B級評價,屬不及格水準;在非定向收入的多樣性和穩(wěn)定性方面只能達到C級水平,達不到非定向收入未來五年可合理預測或開展投資使非定向收入有新的來源的更高水平。從中國大多數(shù)公益組織看,基礎設施、辦公條件大多達不到自有或長期租賃或占有的等級。從內(nèi)部溝通和決策的評估標準看,志愿者參與各層級的規(guī)劃及決策只能達到B級水準,還缺少必須征求志愿者意見的機制;領導層對管理層、高級管理層對中級管理層的管理責任委派也只能達到及格水準,達不到權責明晰、溝通反饋暢通、績效評估體系完備的境界。

    缺乏投資收益

    第三,從與利益相關方關系及資源動員能力看,中國紅十字會及中國紅基會均有與利益相關方溝通機制,有較強的資源動員能力,能在緊急狀況下充當領導者角色,但對利益相關方滿意程度的關注度不夠,組織的儲備資金總額較少,非定向資金來源不足,投資收益更不足。近幾年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都注重維護和管理外部關系,與政府及主要利益相關方保持主動溝通,積極開展品牌傳播活動,通過項目結案報告、年鑒等媒介與重要捐贈人進行定期聯(lián)系,成為中國弱勢人群的最主要的代言人。能組織大量志愿者開展救災搶險、扶貧濟困等公益活動,具有較強的資源動員能力。但是捐贈資金以定向資金為主,由于中國人對捐贈資金用于行政管理費用的不認可,獲取的非定向資金較少,達不到OCAC評估體系C級及格標準:非定向資金總額占核心預算(主要是人工費用)76%—100%的水平,因此,影響組織在突發(fā)災害情況下的組織資源能力。

    缺少項目評估機制

    第四,從執(zhí)行能力和發(fā)展能力看,中國公益組織開展公益服務、制定項目規(guī)劃、進行項目描述的能力較強,但是缺少項目需求評估、項目監(jiān)督和結果評估機制。OCAC評估體系追求的卓越標準是:及時、高效、高質(zhì)、持續(xù)性地向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能力。我們目前能做到每個公益活動或項目有明確的定義和計劃,且具有一定的可持續(xù)性。但是,我們開展項目的流程,前期做不到所有項目均進行需求評估,尤其是做不到包含性別、年齡、族群、殘疾群體細化定量的需求分析;項目的督導,雖然近年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紅基會都成立了監(jiān)督委、聘請了社會監(jiān)督巡視員開展督導工作,但主要還是依靠自設部門督導項目,做不到系統(tǒng)性的監(jiān)督全部項目。項目評估工作開展只能達到B級水準,只有少量項目聘請了社會第三方機構進行過評估,如彩票公益金項目、汶川地震公開招標項目,也沒有出臺評估政策,更沒有設立專門的評估部門,工作人員也只有部分熟悉評估工作,熟練掌握評估技能、撰寫評估報告的人員更少。

    國際紅十字組織擬定的標準,雖然稱不上是普適價值,但包含國際大多數(shù)國家認同的價值取向;中國紅十字組織和中國公益組織按此標準比對,有中國的優(yōu)勢和特色,我們不必妄自菲??;但是,也要從中找到中國特色與國際標準不符的地方,認清中國公益組織提升能力、改革前行的正確方向。

    (本文作者系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副理事長劉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