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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慈善行為,無論高調(diào)或低調(diào),都不僅僅是單純的財富播撒,受助者才是慈善事業(yè)的真正主體。若是行善者大張旗鼓、居高臨下,受助者難免會卑微低下,另一種痛苦和無奈難免不會伴隨終身。 從某種意義上講,如何呵護他們脆弱的心靈,比物質(zhì)的贈予更重要。受助者同樣享有人格尊嚴,殘疾人更有保護其隱私的權利。家境艱難或身有殘疾的孩子,往往更敏感,自尊更容易受到挫傷。有的行善者在小范圍內(nèi)低調(diào)行善,不愿使其慈善行為放大遠播,為的正是不讓受助者難堪,使受助者在沒有任何負面情緒的干擾下接受幫助。 贈人玫瑰,手有余香。在國外,捐助者通常十分低調(diào),絕少組織場面熱烈的捐助儀式,正是源自對受助者的尊重。荷蘭最大的慈善機構荷蘭郁金香基金會的總部院子里,有一座紀念該國慈善家費爾南德的塑像,塑像的底座刻著一行字:一手給予幫助、一手給予尊重。 |